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相关施工内容不另行计量的,该约定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答:可以参照执行。
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912号: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川越公司负有道路保通义务,临时道路的维护、保通不另行计量,监理及业主批复对该项不予计价,川越公司主张另行计量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