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建筑房产专题 >> 地产开发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严格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下,小产权房将大规模清理

日期:2012-03-12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华云 阅读:389次 [字体: ] 背景色: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昨日表示,今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他是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在过去的多年里,虽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各部门均申明小产权房的非法性,但小产权房的面积却越来越大。

徐绍史坦言,小产权房由来已久,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都有,情况比较复杂。对于今年小产权房的工作,他表示将在调查研究、清理试点和执法监察、严格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继续蔓延等方面同步推进。

对于清理的原则,徐绍史透露,清理会严格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但要依法依规行政,而此次试点是为将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在上个月底,北京法院判处了一例国土官员对小产权房不作为的渎职案,北京市国土局怀柔分局执法队负责人曹建明对水岸江南的小产权房项目视而不见,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该案为国土部督办案件,此案亦被一些关注小产权房问题的人士解读为小产权房治理从“打雷”开始“下雨”。

此外,徐绍史对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问题回应称,去年补充耕地45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000万亩,对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很有信心,同时采取措施,在“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相关新闻

1.国土部今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 已购房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本报讯 昨日,国土部召开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对于试点清理工作,王宗亚说,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启动试点工作。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储备。

已经购买的“小产权房”怎么办?王宗亚表示,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法律已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发证,但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允许确权发证。”

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如果想摘掉“小产权的帽子”,首先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最后才能转成为合法的商品房。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国家是严格监管和审批的。

关键词 公租房

集体土地建公租房将试点

仅限于房价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

近期,国土部“松口”同意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的试点,引发社会关注。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的试点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仅限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试点方案并报国土部批准后,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国土部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提出了4点要求,“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国土部一位相关人士认为,所谓局部试点、封闭运行,就是各地的试点仅限于国土部批准的具体项目,只能在该项目进行试点,而不能扩大化。

目前,北京、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近日表示,目前国土部只批准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办法,还没有批准试点方案。“国土部要求试点封闭运营,结果可控。我们目前正在制订试点方案,完成以后要经过国土部的审批。”

据了解,北京此前申报试点包括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等项目。唐家岭回迁房即将完工,但公租房建设尚未启动,具体建设方案正等待上级批示。

关键词 土地招拍挂

土地流标流拍上报国土部

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也要上报

去年开始,国土部要求各地如果出现“高价地”、“地王”,要及时上报国土部相关情况,这对地方形成了较大的压力,也促进了地价的合理回归。窦敬丽昨天表示,今年不但“高价地”要上报,土地如果流标、流拍的也要及时上报。

国土部要求,季度地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该城市国土部门要及时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并报国土部备案。

从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及时在线上报,省级国土部门要密切关注土地出让价格变化情况,防范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土地市场要平稳健康发展,不但要防止‘大起’,也要防止‘大落’。”窦敬丽说,去年上半年主要防止“高价地”和“地王”的出现,下半年随着市场的变化,开发商拿地意愿降低,出现了流标、流拍的情况。因此今年要求对流标、流拍也要及时上报。

房价降了,开发商是否会把地“捂”在手里不开发,等着房价回升后再入市?窦敬丽昨天表示,今年国土部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促进住房用地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的开发商,将暂停其拿地资格直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

■ 相关新闻

中央落实保障房补助421亿

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去年的1526亿元

201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保障房,实际在建工程量至少1700多万套。

面对新形势,如何确保2012年保障房建设与管理顺利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昨日表示,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近1.3万亿元,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526亿元。有关部门出台了政策措施,各地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安排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安排财政超收收入、组建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今年除了继续落实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外,中央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目前国家发改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补助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特别要强调的是,其余166亿元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据新华社电

■ 释疑

供地计划落实不足七成

受开发商拿地没有积极性、新拆迁条例等影响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昨日还介绍,去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3.59万公顷,创历史新高,住房用地总量的增加为住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去年住房用地创新高

但是,13.59万公顷用地总量只占去年供应计划的62.3%。对此,窦敬丽表示,关注供地计划完成率,更要关注实际供地量,去年全国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总量达到历史新高。

她解释,去年供地计划落实不足七成的主要原因,一个是供地计划编制过大,对市场的预测研判还有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第二是调控下开发商拿地没有积极性,土地市场需求受影响。此外,去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征地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征地工作进程比较缓慢,影响供地计划落实。

不过,她还表示,在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下,去年土地价格涨幅回落,土地市场趋于理性。去年第四季度,住宅平均地价环比增幅已跌落至0,环比负增长的城市由上季度的12个增加到37个。

房产调控力度不放松

她还表示,近日国土部已下发了今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有关通知。各地要在3月底前上报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对保障房用地落实不力的将公开通报。“今年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以保障并合理供应住房用地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马力

相关新闻
2.干部查小产权房不力获缓刑 称局长曾说先放放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雅

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下称伍陆风情公司)与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违规签约后,非法建设仿古三合院别墅“水岸江南”。对于这起违法建设小产权别墅区的事件,当地国土部门多年视而不见,直到中央领导亲自过问、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才对违建进行拆除。

昨天记者获悉,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监察队原负责人曹建明,被怀柔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这是本市首起因查处小产权房不力追究国土部门干部刑事责任的案件。伍陆风情公司老总及其前妻,以及梭草村的两名村干部也分别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

领导批示违法别墅强拆

“水岸江南”一期共建设49套三合院;二期共建设32套三合院;三期为地块,客户租赁后可自行利用,共有67块。

怀柔区杨宋镇政府村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2005年,他们发现“水岸江南”违法建设施工,村镇管理办公室多次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向区国土资源局书面报告。2007年4月,该工地停工,但2008年底后又开工建设。

2009年8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发文称要拆除“水岸江南”的违法房屋,同时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罚款176万余元。由于一直联系不上伍陆风情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晨,处罚一再拖延。

2010年5月4日,“水岸江南”违法建设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2010年5月20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在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副队长李日红、怀柔国土分局局长周相民等陪同下,到杨宋镇了解情况。据悉,中央领导曾对杨宋镇的违法项目作出批示。

2010年5月31日,“水岸江南”的应拆建筑终于被强拆完毕,但大面积土地已被严重损坏。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鉴定结论显示,违法建设及划分空白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58亩,涉案土地中非农建设的74.25亩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划分空白地块面积为98.33亩,该土地未进行非农建设,基本维持原地貌。

执法监察队长涉案落马

强拆后,国土资源部要求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国土局怀柔分局科级干部曹建明被推上了此事的风口浪尖。

曹建明现年50岁,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从部队转业至市国土局怀柔分局工作,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任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监察队副队长(主持工作),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任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监察队队长。

去年11月29日,曹建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间,曹建明担任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监察队副队长、队长,他在对伍陆风情公司在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东的土地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执法队员报请的《限期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不予签批,并且要求执法队员对该项目暂缓下发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致使对该处违法居住类项目不能及时有效地以行政处罚方式予以制止,导致该起土地违法行为继续扩大。

自称揣摩错了领导用意

曹建明的辩护律师曹乃春认为,曹建明冤枉,原本打算给曹建明做无罪辩护,但曹建明本人坚持要认罪,他也只好尊重曹建明本人的意见。

曹建明曾供述,2007年3月,他所在的执法队对“水岸江南”立案调查,但直到2010年8月25日才对该起案件进行正式的行政处罚。

曹建明说,这其中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他表示,作为一名具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自己的工作,知道自己有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于“一定的客观原因”,曹建明是这样解释的,2007年初,执法队发现区里小产权房屋的建设问题严重,就将该情况报给了分局领导,后来分局将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相关情况报到了区政府。2007年3月,怀柔区开会研究小产权房的解决问题。“我在参加小产权房调查会议回来后,向国土分局主管局长进行请示,主管局长指示说‘先放放’”,曹建明说,对于领导的指示,他按照自己的理解,传达执法队员继续进行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先不予下发。

“我在请示主管局长后召开了执法队例会,在会上,我要求各承办人先把当前怀柔区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暂时停下来,暂时不要进行下一步工作,因此执法队的各承办人便停止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下发工作。”曹建明说,此后,执法队转向其他工作。

对此,公诉机关曾在法庭上询问曹建明,“主管执法队的领导,是否明确指示你暂停查处该起土地违法行为?”曹建明表示,他已经不记得当时具体是哪个主管局长了,领导没有明确指示说不让执法队下发法律文书,“主管领导没有明示。可能是我揣摩错了”。

承认玩忽职守获判缓刑

公诉机关曾在法庭上出具那位主管局长的工作笔记。笔记中记录,这位主管局长曾多次催促曹建明将调查报告书和处罚决定书等材料送过来,但曹建明就是不送。曹建明下属的多份证言也显示,他们已将领导需要的材料交给了曹建明。公诉机关指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曹建明确实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

曹建明称,暂时先不下发后续法律文书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如果区里组织对区内土地违法建设拆除,相应的土地违法行为就会随之灭失,这样可以节省区国土分局的行政成本;二、如果暂时把这项工作放一放,可以缓解执法队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执法队查处该起土地违法案件的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现场勘测也因为违法建设面积较大,出现测算不准的问题,国土分局没有进行现场勘测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专项经费,这也是执法队的查处没能进行下去的主要原因;四、由于土地违法案件当事人王晓晨不配合,找不到人,致使执法队法律文书下发困难。

曹建明还表示,虽然执法队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也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但从立案到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这一期间,拖得时间过长,致使杨宋镇梭草村村东土地违法行为没能得到及时制止,所以他应对该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力负有主要责任。

庭审最后,曹建明表示后悔,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怀柔法院认为,曹建明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曹建明自愿认罪,法院决定对他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曹建明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据律师讲,曹建明没有提出上诉。

开发商获利4017万余元

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水岸江南”,是由伍陆风情公司开发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王晓晨,他的前妻姚红逊是该公司股东。

据了解,2005年6月6日,王晓晨以伍陆风情公司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永进、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张克啟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承租梭草村村东300亩荒地,有效期30年,平地每年租金为300元一亩,沙坑地每年租金为110元一亩。在一部分“阳光棚”和仿古风格的三合院别墅建设完成后,王晓晨谋划将房屋“长期出租”,并向缐永进和张克啟提出,希望以村里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每签一份合同给村里1万元,同时将30年租期变更为可续租20年。于是2006年8月20日,双方又签订了合作招租的补充协议。这两份土地租赁协议,都未按土地管理法规报给当地的杨宋镇政府。

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伍陆风情公司分两期建设仿古三合院60多套,以及阳光棚中式平房等,总建筑面积74.25亩。一期的三合院价格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之后价格随着北京的房价一起上涨,2008年建成的二期三合院,价格迅速从40万元飙升到60万元。这些房屋,“租期”均为50年。2007年开始,伍陆风情公司还将部分土地(占地面积98.33亩)划成67个空地作为项目三期出售,按面积收费,最低价格10万元。

截至案发时,121名购房者共支付伍陆风情公司房款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获利110万元。

最终,王晓晨、姚红逊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缐永进和张克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