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设立或当地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日期。
【单位人数】是指统计期末,在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单位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所属类型的代码,如国有企业代码为11,代码:( )填11.
2.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金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额,包括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
【政府预算资助】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的部分。
【资产划拨】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政府或政府部门以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企业入股】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企业以资金或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其他】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除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和企业入股以外的其他资金或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3.经营情况
【本期担保户数】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户数。
【累计担保户数】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提供担保服务的累计户数。
【本期担保面积】是指统计期内,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所购住房的面积总和。
【累计担保面积】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所购住房的总面积。
【本期担保金额】是指统计期内,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金额。
【累计担保金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金额的累计值。
【担保余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余额。
4.担保业务构成
【住房置业担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
【公积金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组合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组合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5.收费标准
【10万元贷款担保收费标准】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10万元贷款提供不同年限担保业务时,所收取的担保服务费金额。
6.收入状况
【本期总收入】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全部收入。
【累计总收入】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累计全部收入。
【本期担保收入】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累计担保收入】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累计收入。
【本期其他收入】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事其他中介业务的收入。
【累计其他收入】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从事其他中介业务所获得的累计收入。
7.担保保证金
【担保保证金】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按其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借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从其资产中提留并存入贷款银行,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资金。
【提取比例】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以担保余额为基数提取担保保证金的比例。
8.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按其担保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其清算时对其所担保债务的清偿基金。
【提取比例】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本期担保收入中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
【本期使用金额】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风险基金中支出的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累计从风险基金中支出的金额。
9.承担连带责任情况
【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本期承担连带责任户数】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对其担保的住房贷款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户数。
【累计承担连带责任户数】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对其担保的住房贷款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累计户数。
【本期承担连带责任金额】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对其保的住房贷款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金额。
【累计承担连带责任金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对其担保的住房贷款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