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行使地下车库经营权是否应受限制?
地下车库作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当其产权归属开发商所有时,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使用、收益及处分应优先满足全体业主需要。地下车库的经营、收益权与管理权应当分离,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地下车库车位出租、出售等产生的收益,但地下车库的管理则应当委托住宅小区全体业主选聘的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当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就如何行使地下车库管理权产生争议时,应当由小区业委会、开发商、物业公司在优先保障小区业主使用的前提下,就车位收费标准等具体实施问题进行协商。业委会、物业公司应当充分听取开发商及小区业主的意见,并形成业主大会决议,从而避免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