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专栏简介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民事诉讼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律适用困境与司法应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执行救济制度,也是案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中。以下,笔者将结合本人办理的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法院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查封房产进行估算,进而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执行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多套房产,在审查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时,需要对涉案房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对于一手房的价值,可以参照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显示的拟售单价、专业房产APP、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价,并结合涉案财产的查封顺序、确定拍卖保留价时可能降价的幅度等因素,综合进行估算,进而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
执行异议之诉作为执行程序的衍生诉讼,兼有执行和诉讼两种要素;起草制定和理解适用《执行异议之诉解释》,离不开执行和诉讼两个视角。以执行形式化原则为逻辑起点,异议之诉的诉讼标的并非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享有的实体权利,而是案外人基于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异议权;从执行作为司法最后一个环节的定位出发,异议之诉和确权诉讼虽然诉讼标的不同但应强制合并审理,给付之诉亦可合并审理;以争议财产的处置权为基础,执行实施、案外人异议、异议之诉,这三个接续进行的程序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作为一个整体适用管辖恒定原则;着眼于对案外人的保护,使其免受不当执行的损失,不宜将《执行异议之诉解释》第6条理解为对转案审理模式的排除,而应允许案外人选择直接变更诉讼请求为不当得利返还或者损害赔偿。
执行追加瑕疵出资股东承担责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加大证据审查力度,若发现当事人所主张的基本事实真实性存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进一步探知案件真实,准确识别隐藏在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违法行为。股东以虚假出资情况捏造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假象,并以此为由提起异议之诉拟逃避承担瑕疵出资补充责任,妨害了民事诉讼、破坏了司法秩序,应当被认定为虚假诉讼。
本案“遗嘱”能否阻却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张某芳对涉案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张某芳作为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其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故能排除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本案中,法院为实现吴某的债权而对涉案房屋采取查封并予以评估拍卖措施,与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张某芳的对涉案房屋享有的物权权益产生冲突,损害张某芳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益。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各类财产,包括动产(如车辆、游艇、字画及其他各类物品)、不动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性权益(如股权)等,都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大多采取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处置。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相关判例和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归属约定通常被视为债权请求权,而非直接的物权变动。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在没有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不能产生对抗第三方(如债权人)强制执行的效力。
同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其他被执行人的财产主张实体权利的,应适用执行异议之诉程序
现有物权期待权排除执行规则无法涵盖全部物权期待权类型,造成实践中未登记不动产权利人正当利益保护无法可依、同案不同判现象突出。建议物权期待权模式保护的一般化规则,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正当利益,且与我国物债二分体系相契合。在规则建构上,物权期待权构成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权利人履行完已方义务、实际占有或具备其他公示要件等要素。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官将解纷思路前移,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精准选择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诚信履约,最终促成该起执行标的近千万的涉企执行案件得以妥善执结。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稳无虞,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