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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二手房买卖律师陪购专栏: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律师陪购,二手房合同纠纷律师,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律师,二手房转让纠纷律师为您解析,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诉讼代理、仲裁服务等。

  • 一房二处理,如何看待所有权和抵押权的冲突?
    日期:2023-02-18 点击:64次

    购房者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产,对于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不存在过错,金融机构未尽到贷前调查核实义务,因此购房者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 明知房屋已被查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有效
    日期:2023-02-04 点击:65次

    明知房屋已被查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有效当事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房屋被查封也是明知,所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原物权法第十五条(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该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在解除查封或者撤销查封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

  • 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拒不履行过户义务
    日期:2023-01-20 点击:41次

    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拒不履行过户义务房价大幅上涨后,出卖方认为房屋的增值超出违约损失赔偿,拒不履行过户义务。日前,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非金钱债务履行及损失赔偿额的相应规定,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买到“坟景房”怎么办?
    日期:2023-01-20 点击:191次

    我们在买房的时候,都听说过海景房、山景房、地铁房、学区房,但是“坟景房”您听说过吗?如果买到“坟景房”,该如何维权呢?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教你如何在买房时擦亮双眼。

  • 你一房二卖,违约!不,是你同意的!
    日期:2023-01-14 点击:91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陈某申请中介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同时提供了中介与王某夫妇的录音资料,能够证明王某夫妇同意陈某将案涉房屋另行出售他人,并通过他人支付的购房款来返还王某夫妇已付首付款,即表明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王某夫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缺乏事实依据,要求陈某承担逾期过户及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价格低”“地段好”“关系硬”—当心熟人编织的购房骗局
    日期:2023-01-14 点击:111次

    “价格低”“地段好”“关系硬”—当心熟人编织的购房骗局购买房屋是大事,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价”“低价房”等虚假信息。购房前,一定要事先了解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谨慎签订合同。切莫贪小便宜误大事,涉及到金额较大的交易时,要多方求证,查询相关信息,不可偏听偏信。

  • 房产买卖自由,一句“不买了”就可以了吗
    日期:2023-01-11 点击:108次

    房产买卖自由,一句“不买了”就可以了吗虽然买卖确是个人自由,但当事人仍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根据买方朱某的需求提供了房源信息,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又多次予以协调、沟通,并最终促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已起到居间介绍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以,即便朱某因个人原因最终未购买该房产,但其除了损失已向房主支付的1万元定金外,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7000元中介费的义务。

  • 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未按约办理按揭贷款属违约
    日期:2023-01-02 点击:53次

    信用卡年费逾期导致戴某的个人征信报告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办条件系被告戴某单方原因所致,也因此导致其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公积金贷款,耽误了卖方获得房款的时间,故应认定戴某构成违约。

  • 双方对于合同不能履行均存在过错,不适用定金罚则
    日期:2022-12-31 点击:50次

    双方对于合同不能履行均存在过错,不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而本案中,涉案房屋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已设立抵押权,后因该笔债务未予清偿而被法院司法拍卖,从而产生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律后果。对于该后果的发生,并非被告单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所致,因此不宜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但被告已收取的定金应予返还。

  • 不幸买到“凶宅”怎么办
    日期:2022-12-29 点击:79次

    被告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该房屋前房主的前妻是在本案房屋内去世的情况,即使知悉,该情况也不属于应当主动披露的信息,只有发生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才应当主动告知,而前房主的前妻在房屋内病死并不能使本案房屋属于凶宅,并且前房主前妻在2009年就已去世,在此期间该房屋一直在使用,故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合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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