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例专栏简介申请执行案例
法院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查封房产进行估算,进而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执行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多套房产,在审查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时,需要对涉案房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对于一手房的价值,可以参照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显示的拟售单价、专业房产APP、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价,并结合涉案财产的查封顺序、确定拍卖保留价时可能降价的幅度等因素,综合进行估算,进而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
执行追加瑕疵出资股东承担责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加大证据审查力度,若发现当事人所主张的基本事实真实性存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进一步探知案件真实,准确识别隐藏在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违法行为。股东以虚假出资情况捏造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假象,并以此为由提起异议之诉拟逃避承担瑕疵出资补充责任,妨害了民事诉讼、破坏了司法秩序,应当被认定为虚假诉讼。
本案“遗嘱”能否阻却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张某芳对涉案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张某芳作为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其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故能排除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本案中,法院为实现吴某的债权而对涉案房屋采取查封并予以评估拍卖措施,与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张某芳的对涉案房屋享有的物权权益产生冲突,损害张某芳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益。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相关判例和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归属约定通常被视为债权请求权,而非直接的物权变动。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在没有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不能产生对抗第三方(如债权人)强制执行的效力。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官将解纷思路前移,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精准选择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诚信履约,最终促成该起执行标的近千万的涉企执行案件得以妥善执结。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稳无虞,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作出了贡献。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大同中院在积极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对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没有简单机械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是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相结合,统筹解决被执行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对于构建诚信社会也是有益之举。
配偶一方能否基于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离婚后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其所有的事实主张排除对该房产的执行
执行法院能否强制扣划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款项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案件时,申请执行的债权虽非因建设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以及购房人因购房合同解除申请退还的购房款,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妥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项目,也可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额度内的资金进行扣划,用以清偿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欠其他债务。
执行法院能否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名下无住房,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满足前,一般不得直接采取扣划措施。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