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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购房指南:合同签订,按揭贷款,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验收技巧;验房程序,收房程序,;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割流程;过户流程,过户程序,过户手续材料;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房产律师综合解析。

  • 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能把房子抵押出去吗
    日期:2012-03-14 点击:1067次

    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能把房子抵押出去吗 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也就是说银行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权利种类为“抵押”,等购房人还完全款后再为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房屋的产权证应当由购房人保管。他们居住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她丈夫若想将该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得到她的书面同意。如果吴小姐坚决不同意,则她丈夫单独抵押房屋是无效行为。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按揭贷款怎么办
    日期:2012-03-14 点击:812次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按揭贷款怎么办 按揭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并不随之解除,只有购房者或者银行提出解约主张,才能解除。

  • 贷款买房提前还贷,是守信还是违约
    日期:2012-03-14 点击:638次

    贷款买房提前还贷,是守信还是违约 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一般来说,当购房人与银行依法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后,自合同成立时即已生效,双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银行,在为购房者做房贷时付出了一定的人力成本,如果购房者在一年之内提出提前还贷的申请,无疑会打乱银行的正常计划。因此,银行要求购房人承担一走的违约责任是合法的。

  • 办理过户手续后,原房主还能拆走原来的空调吗
    日期:2012-03-14 点击:744次

    办理过户手续后,原房主还能拆走原来的空调吗 有权拆走空调。当事人双方对屋内的空调价款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禾作出明确的约定,又未达成补充协议,此时应当按照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可知,房屋的售价是根据房屋的面积与每平方米的售价而得出的,显然,房屋的售价中并未包含屋内的物品。

  • 公摊面积被重复销售怎么办
    日期:2012-03-14 点击:651次

    公摊面积被重复销售怎么办 万某和其他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和牛某恢复走廊的原样。开发商在出卖房屋时已经将公用面积出售,此时全体业主才是该公用面积的所有权人,而开发商已不具备对其进行处分的资格。因此,开发商将走廊出售给牛某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经过质量检查的房子只能要求维修不能退吗
    日期:2012-03-14 点击:1017次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经过质量检查的房子只能要求维修不能退吗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孙先生在卖房之前对其进行简单装修,隐瞒了房子的质量问题,给陈先生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唐某在入住时收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且在其入住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不能就此认定房屋本身质量不合格。如果唐某坚持退房,只能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检验,若经检验确实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才可以退房。

  • 房屋假层能否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配套的地下室,合同未约定的能否以实际面积计价
    日期:2012-03-14 点击:1386次

    房屋假层能否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配套的地下室,合同未约定的能否以实际面积计价 本案中,当江先生与置业公司在签约时,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就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实际情况作了约定,而江先生也明知假层与建筑面积一并进行销售的事实,且双方均同意对于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以测绘中心的测绘结果为准。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桑某无须为地下室面积承担付款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本羞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本案中,桑某购买商品的目的显然是居住地上的房屋,而不是地下室。该地下室作为房屋的从属物,不能独立存在,须随房屋一并转移,而房产商在出卖时并禾就此另行约定,所以,该地下室应是无偿转移给桑某的。

  • 开发商能够以下雨为借口,延迟交房吗
    日期:2012-03-14 点击:634次

    开发商能够以下雨为借口,延迟交房吗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在本案中,夏季多雨是季节特点,开发商应该能够预见,并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

  • 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吗;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日期:2012-03-14 点击:455次

    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吗;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在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向刘女士提供合乎质量标准的房屋时,刘女士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此时房地产公司应退还刘女士所交的房款。刘女士因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行为,损失了贷款利息,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为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张某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主体结构不符合国家建筑结构规范,显然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房间面积有误差,是否要补交房款
    日期:2012-03-14 点击:647次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房间面积有误差,是否要补交房款 该房竣工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还应具备《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开发商须向购房者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如果认为安全防范设施有质量问题,可向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管埋部门申诉,或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责任。不需要补交。据相关法律规定,房间误差面积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而代某房间面积误差超过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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