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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房屋 >> 宅基地常识

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吗

日期:2023-09-0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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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物权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分别章节的,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也就是集体建设用地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章。历次部文件也是将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列的。

本文发出后有专家认为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单独列出不利于盘活闲置宅基地。从《物权法》规定看,第十二章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是宅基地使用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两者在权能与权利内容上有所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有占有和使用,没有收益权,这是与宅基地属于农村村民生活保障的福利属性有关。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置。因此在宅基地上不能建设厂房、写字楼等,会被视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当然应履行经村民会议讨论、半数以上通过等程序,具体可以看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4651号判决。我的公众号文章也有

最高法判决:宅基地上建厂房可否被收回

试想在住宅区边上有工厂整天冒烟机器轰鸣你是否受得了。现在很多住宅小区都不允许住宅改为商业用途也是这个道理。因此盘活闲置宅基地也只能作为居住用途的住宅使用,比如民宿等。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发〔2016〕191号的表述都是“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这里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作为农村主要的两种土地使用权并列在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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