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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陪购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陪购,房屋买卖律师陪购,商品房律师陪购,协助买方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审查拟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二手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二手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协助卖方出售二手房审查、修改二手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参与和买方的谈判;审查买方的身份;协助处理与房产中介机构的关系;对出售二手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处理出售二手房中的其他法律问题。

  •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18 点击:279次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法律问题解析 要求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要是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开发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因此,没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企业是不能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

  • 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5-18 点击:289次

    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法律规定 对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已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从目前来看,仍然是比较合理的,个别地方出现问题,主要是由于已有的规定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造成的,因此本《办法》对预售条件与程序不再作重复性规定,只重申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并规定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按照《开发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方面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法律分析
    日期:2012-05-18 点击:271次

    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法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是根据全国各地机构设置的不同情况而简称的,是一个灵活性的规定。考虑到地方负责房地产销售管理工作的部门有的在建委,有的在房地局,也有的在独立设置的开发办,因此,《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日期:2012-05-18 点击:251次

    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护合同约定的面积。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2-05-18 点击:233次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 按商品房屋成本管理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其建造成本已打入商品房屋成本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其产权确定为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由全民所有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上述房产,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物业管理能力,委托其经营管理;也可由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经营管理。由其它所有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由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经营管理。

  • 律师陪购之如何帮助投资型购房者挑选二手房?
    日期:2012-05-16 点击:225次

    律师陪购之如何帮助投资型购房者挑选二手房 房屋质量看周说;房屋质量是买房时十分重要的一个考核因素。有些二手房年代建成较久,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可能存在管线老化或走线不合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因此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状况是十分必要的。物业杂费看真切,算算居住费用水,电,气的价格,观察这些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标是否出户。

  •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屋交付时业主都有哪些权利
    日期:2012-05-04 点击:339次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屋交付时业主都有哪些权利 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该房屋并不具备合法交付的条件,如坚持收房,则会丧失追索开发商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前提,也会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害时,不得不承担部分损失 。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您有权拒绝此不合法要求,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如开发商拒绝交付钥匙,则因此延误的时间,开发商应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及还款方式
    日期:2012-05-02 点击:219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及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 商品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日期:2012-05-02 点击:233次

    商品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控制贷款风险。2010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针对房地产的新政,简称“国十条”。针对“国十条”规定,一些地方也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90平米以上房屋贷款首付至少三成;90平米以下房屋贷款可首付两成;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由原来四成调高至五成;公积金三套房贷款:暂停发放公积金三套房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日期:2012-05-02 点击:156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规定了最高限额及限制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部分地区主要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职工需要交纳担保服务费,部分地区则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方式,此外,还有有价证券质压、公积金帐户余额担保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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