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有待提升。保险公司应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宣传,做好消费者教育,如实介绍该业务在丰富养老保障选择、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确提示消费者抵押房产的后续评估、管理和处置情况,不得夸大房产增值在提升养老金领取水平方面的作用。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宣传材料应由总公司统一制作并严格管理,分支机构、销售人员不得擅自编写、印制宣传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成本对象确定专项报告做好归档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加强后续管理。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补齐、修正;对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或共同成本分配方法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对成本对象确定情况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如实出具专项报告或不出具专项报告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我局制定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穗国房字〔2009〕405号)已于2014年4月30日到期。为规范本市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提高房地产登记工作质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2014年底前要完成平台技术标准制定。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引导购房者适度消费、梯度消费,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收费后不按约定义务履行服务职责,以及串通涨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乱收费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上海市关于明确本市居住类房屋应急抢险修缮工程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排除险情后的后续房屋修缮工程,相关实施、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所在区县住宅修缮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区县住宅修缮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并对抢险修缮工程实施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地要全面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畅通投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秩序 推行使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通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存量房房源信息核实、交易信息发布等存量房交易活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处理,做好存量房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存量房交易情况评价机制,并定期报告存量房交易状况。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川财综〔2014〕19号免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相关事宜的通知。2014年6月24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财综〔2014〕19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收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四川省关于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障和市场需求变化,修编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调整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住房建设用地效率。注重分类指导,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