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北京市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情况予以监督管理。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的项目,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依法处罚情况,计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恪守职责。对不履职的或虚报维修范围、虚报工程量及预算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可依法投诉、诉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实物配租家庭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超过规定配租面积1.5倍,超过面积部分的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50%承担;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60%承担;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70%承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登记办证等环节,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提质提效、搞好服务。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自住房工程参建各方的动态监管。自住房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自住房作为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组织开展自住房工程的网格专项执法检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限价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和房屋征收机构应当建立房源销售管理台账。限价安置房建设项目完成原定的安置任务后,有剩余房源的,由项目所在区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市土地储备机构按照不高于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剩余房屋予以收购,用于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的征收安置。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规定。调解应以调解会议的形式进行。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调解会议召开前5日向补偿双方当事人发出调解会议通知。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参加调解会。补偿人不参加调解会议的,视作放弃调解,并不得再申请征地房屋补偿决定;被补偿人不参加调解会议的,终止调解,并视同调解不成。
河南省绿色保障性住房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监督检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省级节能减排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督察中增加绿色保障性住房内容,严肃查处不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强化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行政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措施;要建立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014年年底,将对各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