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成都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更名管理暂行办法。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的更名管理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防汛检查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建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同时加强对会员单位防汛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加大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
关于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所有改造项目的补偿方案,包括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各区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报经市房管局审查同意后,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各区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及时公布,根据公众意见情况需要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的,应当重新报经市房管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农村危房现状调查量大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加快调查和录入进度。原则上,各地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录入任务。从2015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任务安排将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农村危房数量作为重要依据。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街镇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重点对“群租”综合治理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对各职能部门、街镇工作绩效的考核;对“群租”综合治理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普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的基础。
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公有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津政发〔1984〕141号)超过有效期限,已经废止。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废止。
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争议处理办法。鉴定所需有关测绘资料由专家委员会向房屋调查机构调用,房屋调查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调用资料移送专家委员会。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房产测绘管理部门应协助专家委员会调取有关测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