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房屋专栏简介农村宅基地转让与农村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继承
收回闲置宅基地的条件作为建设用地的宅基地,权利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后,未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造成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的,经村民会议讨论、半数以上通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老房翻建,这五种情况不允许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形势下,国家对农村村民建房管控越来越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拆掉旧房子建新房,相对来说,会简单一些。不过需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翻建老房一般是不允许的,这些情况建好了也可能被拆。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两公示、三到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女子买农村老宅,多年后遇拆迁,卖家反悔,法院怎么判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张霞是城市户口,但刘丽的老宅属于农民住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两人签署的买卖合同确实存在问题。但从整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支持刘丽明显对张霞不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案涉安置协议在签订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应已了解案涉房屋及宅基地情况和相关补偿规定,虽然该村民曾与行政机关签订了另一份安置协议,但另一协议系基于其家庭占有使用另一宅基地的事实而签订的,村民与其父母并不在同一户口中,行政机关提出案涉安置协议违背一户一宅的理由不能成立,该理由不足以认定案涉协议存在无效情形。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带有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其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居住建房。
当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成员死亡,未在土地承包登记资料上登记为家庭成员的继承人不能通过继承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上房屋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行政赔偿问题当事人在村里未分得宅基地,由其父赠与房屋一处,其父在村里拥有宅基地一处并建有房屋。当事人父亲作为户主已按照补偿安置政策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得到房屋安置补偿。因此,当事人的涉案房屋不符合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形。
自己建的房子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房子归谁通过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必须是合法建造的房屋,违章建筑不能取得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己建房必须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只有取得了合法的手续才可以建房,不允许乱搭乱建。老周夫妇是本村村民,在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村里也同意,该房屋属于他们合法建造的房子。合法建房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1、建房人对于建房出了钱,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建房的钱都是老周夫妇两人出的,小周和小李对于房屋的建造既没出钱又没出力,所以对于老周夫妇的劳动成果应该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