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栏简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建设工程中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如何对外承担责任对于在挂靠施工中,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为民事行为时,依合同相对性原则由挂靠人自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在实践中并无异议。但在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特别是以被挂靠人项目部等名义对外实施的民事行为包括买卖、租赁、借款、转分包等,其责任主体和责任形态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的,可否拒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各法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管理费如何处理的纪要和解答
工程总承包人将经过招投标程序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再次分包的,是否属于违法分包?一审法院认为总承包人分包的钢结构工程并非全部属于主体工程,且从支持新事物发展的角度并未认定本案属于违法分包,二审法院从招投标程序的角度,对是否属于违法分包进行了界定区分。这也提醒发包人与EPC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标后不得对设计、施工等工程主体部分进行分包,也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对于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给他人完成,但需要注意完善相关招投标手续,避免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挂靠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的46条裁判规则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最高院权威解答关于建设工程的十二个热点问题在挂靠施工情况下,涉及发包方与施工方施工合同的外部法律关系以及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借用资质的内部法律关系。对于相关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以及发包人是否善意来认定相关合同的效力。
被挂靠方不属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发包人,其仅负有将收取的工程款支付给挂靠方的义务,而非与发包人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汇编发包方发包工程项目时,明知实际施工人无建筑资质,系挂靠于有资质的单位,发包方虽未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同意由实际施工人施工,并接收实际施工人缴纳保证金,双方已形成施工合同关系,应由发包方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人民法院案例库首发34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要旨人民法院接到民事抗诉书后,经审查发现案件纠纷已经解决,当事人申请撤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依法作出对抗诉案终结审查的裁定;如果已裁定再审,应当依法作出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