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构成违约应承担多少责任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一是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此时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开发商拒绝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能否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强制缔约首先,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预约合同的本意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就签订合同进行磋商,而合同是否最终成立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谈判。在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磋商的情况下,法院或仲裁庭不应代替当事人填补未决条款。
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劳动、或者遗赠等方式获得的房产应如何办理房屋登记在登记申请材料的提交上,未成年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一般应当提交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应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或者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身份证明材料。
津房置换流程中卖房人的责任津房置换,是指天津市直管公产房使用权转让的一种交易行为,在该交易行为中,原承租人委托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房置换公司)挂牌代理转让直管公产房使用权,买房人通过摘牌方式取得直管公产房使用权,原承租人获得相应价款。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怎么样最省钱按照正常的生物规律,父母的房产一般是在父母过世后,在没有其特别遗嘱的情况下,基于法定继承的发生,自然由已去世人的在世配偶和子女继承。待父母双方均过世,房产则自然全部由子女继承。但是目前更多父母关心的则是,在自己尚在世的情况下,如何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那么此时就分为“赠与”和“出卖”两种方式。
关于办不下来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没有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产权证对于房屋的买卖合同而言主要承担着公示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办理产权证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有效性要件主要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2)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无权代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对签字人有效吗《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违反限购政策,购房定金是否予以返还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第二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