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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买房遇到无权卖房的“代理人”,中介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19-12-25 点击:109次

    买房遇到无权卖房的“代理人”,中介损失谁来承担本案中,涉案合同系由于吴先生无权代理致使买卖房屋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李先生作为合同守约方有权依法要求行为人吴先生承担责任,但吴先生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以房屋所有权人追认时李先生所能获得的利益为限。

  • “房产过户”与“房产更名”有什么差别
    日期:2019-12-25 点击:154次

    “房产过户”与“房产更名”有什么差别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房屋合同已经备案的,我们就需要去房管所办理合同更名。

  • 关于“借名买房”纠纷案例解析
    日期:2019-12-25 点击:183次

    关于“借名买房”纠纷案例解析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应从双方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人是否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出资、房屋是否由借名人实际控制使用、房屋买卖履行过程是否符合借名买卖习惯等要件予以考虑。

  • 房屋买卖合同未征得全部产权人的签字,应如何认定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
    日期:2019-12-25 点击:346次

    房屋买卖合同未征得全部产权人的签字,应如何认定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种情况下买卖合同并不会因卖方没有取得所有权而当然无效,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新房房屋面积误差,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9-12-25 点击:211次

    新房房屋面积误差,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第一款  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拒接办理网签手续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9-12-25 点击:356次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拒接办理网签手续的法律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如负担。

  •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拒接办理网签手续的法律责任分析
    日期:2019-12-20 点击:169次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拒接办理网签手续的法律责任分析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定金,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办理涉案房屋的网签过户手续,但被告却在合同签订后将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声明挂失后重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并将涉案房屋卖给了案外人。

  •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吗
    日期:2019-12-20 点击:307次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吗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真实有效,该合同第十条第一项明确约定,若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当日将双倍定金退还给乙方。

  •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日期:2019-12-20 点击:109次

    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衡量,并作出裁决。

  •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变更,千万不要口头约定
    日期:2019-12-20 点击:258次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变更,千万不要口头约定买家有苦难言,根本没有证据证实卖家电话协议变更履行合同的时间,买家不仅买不了房,且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合同变更一定要签订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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