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危险房屋恢复性重建会商工作的通知。危险房屋恢复性重建应当按照原占地面积、原建设规模、原建筑高度、原使用功能进行,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和土地权属、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土地使用年限不得重新计算或者延期。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房地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对各地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工作目标、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摸清并分析房地产市场情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地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考核制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根据本意见,针对本地房地产市场供需情况,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原则,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一次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按规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交付时间长、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或者破损,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工作,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环境,逐步实施物业管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去库存月报制度的通知。落实去库存月报工作责任。各级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去库存月报工作,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实行月报人备案制度。4月28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房管部门要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责任领导、月报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