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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如何正确理解《执行异议复议》第28条的规定
    日期:2023-04-21 点击:697次

    如何正确理解《执行异议复议》第28条的规定但是基于特定立法价值考虑,我国法律仍规定了具备一定条件的物权请求权可以对抗执行债权,从而阻却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限定于居住用房,对于“生产性、商业性经营用房”和“土地使用权”,其本身属于生产经营或者投资行为,与本条所保护的生存价值相异,在权利位阶上不具有优于金钱类债权人地位。

  • 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产执行疑难问题梳理
    日期:2023-04-21 点击:111次

    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产执行疑难问题梳理《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该争议已经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当事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续建部分、新增建筑物以及规划中尚未建造的建筑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重点
    日期:2023-04-20 点击:131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重点执行过程中,法院作出查封某厂房的裁定,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该厂房为某公司财产,被执行人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厂房非被执行人财产,请求停止对厂房的强制执行,解除相应的查封措施。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其又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表示其曾与公司就该厂房签订转让合同。法院查明,案外人并未办理交接手续,也未实际占有使用该厂房。

  •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
    日期:2023-04-20 点击:83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路径探析
    日期:2023-04-20 点击:95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路径探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主张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在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申请后又提起诉讼,旨在排除法院对特定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可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出发点是执行程序,落脚点却是审判程序。

  •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
    日期:2023-04-20 点击:293次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许可执行”。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要件解析
    日期:2023-04-20 点击:109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要件解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特殊类型的诉讼,应符合诉讼主体资格要件和诉讼利益要件。同时,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是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且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

  • 民事起诉状(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用)
    日期:2023-04-20 点击:94次

    民事起诉状(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制定,供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用。

  • 购房人对案涉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日期:2023-04-19 点击:87次

    购房人对案涉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
    日期:2023-04-17 点击:130次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自主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并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网络司法拍卖的重要流程包括确定互联网拍卖平台、详细调查拍卖财产具体情况、确定拍卖参考价与起拍价、通知当事人与优先购买人、发布拍卖公告等、交纳竞买保证金、启动竞买程序、启动变卖程序、流拍后以物抵债程序等。在这些程序中,调查拍卖财产具体信息、占有使用等详情及确定拍卖参考价、起拍价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竞买人购买意愿与竞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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