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专栏简介参考案例
房屋代售人恶意串通、违反经验法则的,合同无效从一般常理理解,如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某一点,尚可解释为个案特殊性,但诸如本案一并出现在同一交易过程中,难以偶然性自圆其说,实属不符合交易习惯并有悖常理。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并结合双方交易价格,应认定李某与曲某之间交易过程严重违背生活经验法则,双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张某合法权益情形
售房后又设抵押,第三人是否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迟延办证违约金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制度设定系为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权利人应在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丧失胜诉权。《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违约预约合同的,应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违反预约合同,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时,应考虑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存在的差异,兼顾案件客观履行情况及当事人过错程度、合理成本支出、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未获有利益等因素,依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
因质量问题迟延入住,不适用逾期交房违约金情形逾期交房违约金系针对未依约定承诺时间完成工程主体结构、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取得验收竣工或分户质量合格的相关房屋基本质量、基础结构情形,而因其他质量问题,已约定出卖人承担相应保修责任的,因后者导致买受人迟延入住,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为避税而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价格条款应为无效为逃避税收而签订房屋买卖“阴阳合同”,并以价格虚低的“阳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损害了国家利益,相应价格条款应认定为无效。“阳合同”其他条款如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条款与“阴合同”对应条款不同的,应认定为对“阴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承租人在竞价招租中不应享有优先承租权,被告叶加琴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原告具有优先承租权。在租期届满后原告继续出租门面给被告使用,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在竞价招租结束后,被告有权按合同约定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
陈某诉熊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土地禁止买卖,这强调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普通人受限于自身的文化程度,对转让和买卖两种法律术语难以解释区分,在我国农村,村民通常将买卖和转让混同使用。对广大村民而言,将不要的东西或权利处理给别人,往往认为就是“买卖”。
房地产合作开发中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之判定建设承包人东阳公司因工程款根据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执行案外人天羿公司、郑卫以查封的涉诉房屋产权属其所有,提出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提起本案诉讼,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天羿公司因与万强公司的联合开发原始取得涉诉房屋所有权,郑卫购买该房屋,其权利应受法律保护,请求法院确认其所有权。贾生萍、庄凯因其购买涉诉房屋以第三人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贾生萍、庄凯申请,已裁定解除对涉诉房屋查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的范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