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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全部继承人尚未就去世一方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继承分割前,该房屋应属于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登记的产权人在未经其余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侵犯了其余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构成,应属无效行为。
父母能否私自将子女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王先生私自代理未成年人王粒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将价值巨大的案涉房屋赠与自己,并随即出售案涉房屋,且王先生亦未就出售该房屋系为王粒利益提举证据。由此可知,上述赠与以及处分案涉房屋的行为,既未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亦非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监护人未尽到善意、合理的监护义务,且该行为的本质系监护人以监护之名行转移被监护人财产之实,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利益,背离监护制度的宗旨。综上,案涉赠与合同无效,王先生应当赔偿王粒房屋无法返还的损失。
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无效,但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信赖利益损失”30万因涉案房屋未被列入拆迁范围,无法确定拆迁利益,且目前因客观原因无法对宅基地区位补偿进行评估,该价值亦无法确定,但考虑刘某因协议无效而产生的巨大的信赖利益损失,如对此不予处理,将导致利益失衡,法院综合考量涉案房屋的区位、买卖当 时及目前周边的房地产价格等因素,酌情认定刘某的“信赖利益损失”为300000元。
合同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下,定金罚则能否适用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定金作为买卖双方信任与承诺的象征,常常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购房者未了解房屋性质,便提前支付了定金以锁定心仪的房源。签订书面合同后发现该房屋属于物管房,最终导致合同解除,给付定金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动产相邻人施工建设行为对不动产造成破坏引起财产损害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施工建造应当遵从相关的建筑标准,并进行相关房屋完损检测和房屋查勘。如因施工扩建行为给他人的房屋造成损害,需要进行因果关系认定,如果施工行为与房屋受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应当对他人房屋的损失承担赔偿损失、修复加固、恢复原状等法律责任。
处理相邻漏水纠纷首先要确定漏水责任主体。对于高层住宅小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享有不同权利,并承担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漏水的部位在相邻业主的不动产专有部分处,则应由相邻业主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漏水系因房屋固有瑕疵所致或房屋漏水部位仍在质保期内,相邻业主也不能据此主张免责,只能依据合同关系向开发商或装修单位另行主张权利。
底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加装工程还可以进行吗
骗取不动产登记后办理抵押贷款行为的性质及犯罪数额的认定
业主可以自行将防盗门“内开”改“外开”吗不少入户门内开的产权人,基于扩充室内空间、放置物品、美观及便利生活等原因,将原本内开的防盗门改造成向外开启。此外,也有一些入户门是木门,行为人从考虑自身安全角度出发,在木门外另行加装外开的防盗门。此类工程虽不复杂,但入户门开启方式的改变,客观上占用了公共空间,妨害邻居的通行,并产生一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纠纷。因而,擅自改变开门方向的行为人,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违章搭建,系相邻关系纠纷产生的一大原因。近年来,别墅中的违章搭建更为常见。相邻一方的搭建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认定为违章,但未在期限内拆除,另一方以通风、采光或安全存在妨害为由诉诸法院,由此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