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
新房主需要对受让房屋内的违法建筑承担行政责任吗在利益面前,总有住户在小区住宅的装修方面铤而走险,不同程度的违法建筑搭建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居民的房屋系从他人处受让,自身并非违法建筑搭建人,在被有关部门查处后,受让人常主张其无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不认可有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由此引发纠纷。
工人意外受伤,面对层层转包、分包的工程,责任谁来承担提供劳务者受害不同于劳动关系中的受害,受害者没有劳动合同保护,既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无法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分散用工风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一般经济条件较差,若无法确定赔偿主体,必然给其生活带来较大困难,因此搜集、留存证据对于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比如工资发放记录、转账账户的户名可直观反映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建工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案涉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合同价款1.35亿余元,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本案中,瑞立森公司中途退出后,未经招投标程序,合川城投公司直接将后续工程及新增工程发包给永存建筑公司,案涉《BT合同》《补充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买卖合同背后隐藏的让与担保,该如何认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某与孙某、王某之间就案涉房屋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也即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
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执行可基于权利性质、权利时间、权利取得过错以及风险控制优势综合判断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直接推翻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并认定产权的归属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劳动保险基金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进行约定、处分,人民法院应依据其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非法律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违法建筑,建造人可依法向行为人主张民事赔偿
赠与给亲人的房产已经过户,还能撤销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系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的无偿给予受赠人财产的合意。赠与成立后,什么时候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658条、第663条对撤销赠与的情形作出规定。
建设工程中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因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定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