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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购房指南:合同签订,按揭贷款,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验收技巧;验房程序,收房程序,;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割流程;过户流程,过户程序,过户手续材料;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房产律师综合解析。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进行交易
    日期:2016-01-11 点击:279次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进行交易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方式一:直接更名流程: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贷款谁来还
    日期:2016-01-11 点击:521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贷款谁来还按揭是指买受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贷款,分期还本付息,并由出卖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融资购楼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会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此时,买受人、开发商及贷款银行之间就需要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当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必然也会影响到《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 税费有争议,究竟谁来担
    日期:2016-01-07 点击:500次

    税费有争议,究竟谁来担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有效合同,现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双方既然已同意解除合同,张某应退还你的购房款及支付占用该款项期间的利息

  • “住进去”不等于“住下来” 购房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日期:2016-01-06 点击:249次

    “住进去”不等于“住下来” 购房不过户的法律风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基于对房屋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信赖,支付了房屋合理对价,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那么买受人只能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合理购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怎么算
    日期:2015-12-30 点击:390次

    合理购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怎么算“等额本息还款法”又称“月均等额还款法”,目前较为常用按揭贷款利息计算方法,它是在你还贷期限内,以固定的数目每月还贷。也就是说,不仅每年每月本金保持不变,而且每年每月利息保持不变。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本金×月均还款额系数。可以看出,其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都固定不变。

  • 按揭买房因开发商不能交房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日期:2015-12-30 点击:376次

    按揭买房因开发商不能交房解除合同,如何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购房者能否任意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日期:2015-12-30 点击:342次

    购房者能否任意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当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合同解除时,开发商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不会存在太大的争议。由于按揭贷款合同是基于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购房合同的解除必将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必须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 裁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注意处理好抵押贷款合同关系
    日期:2015-12-30 点击:262次

    裁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注意处理好抵押贷款合同关系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贷款合同合并审理。但由于仲裁制度的限制,仲裁庭无权追加贷款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审理,抵押贷款银行亦无权申请作为独立第三人参加仲裁。因此仲裁庭仅能就房屋买卖合同单独审理和裁决,其结果势必加重一方当事人的风险,影响到案外人贷款银行的权益,难以做到案结事了还可能引发新的仲裁或诉讼。

  •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关系及其风险防范
    日期:2015-12-30 点击:248次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关系及其风险防范期房按揭贷款,即预售按揭,是指在商品房建设期间,购房人、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约定,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由购房人向开发商预付一定比例的房款,其余房款则由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人将其预购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并获取购房贷款,同时开发商或其他企业作为贷款担保人,保证银行为第一受偿权人。

  • 房子震没了,房贷谁来还
    日期:2015-12-30 点击:286次

    房子震没了,房贷谁来还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除了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抵押借款合同》。购房者已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商业银行。银行不仅有着对房屋的抵押权,还拥有着对购房者的债权。即使房屋毁灭了,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如果只从法律上考虑,购房者的确还欠着银行房贷,有义务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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