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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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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以人查房”应否支持
    日期:2024-02-05 点击:0次

    律师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以人查房”应否支持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对方当事人的房产信息被拒绝,律师以该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并非仅凭公安户籍进行认定
    日期:2024-01-05 点击:9次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并非仅凭公安户籍进行认定当事人虽在公安户籍管理登记为多个公安户,但公安户并非征拆程序中的农村家庭自然户,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另外存在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的宅基地及建造的房屋,故行政机关将其作为一户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侵犯其合法权益。

  • 当事人对所购商铺的权利能否对抗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4-01-03 点击:12次

    当事人对所购商铺的权利能否对抗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本法保护。购房消费者应是直接用于满足其生活居住需要,才能称为消费者,才享有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更优的权利。当事人购买的是商铺,目的是投资,并非用于居住,其享有的权利并不足以对抗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此,也不能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9条。

  •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设立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日期:2024-01-03 点击:9次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设立规则的解释与适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焦富民教授在《我国〈民法典〉居住权设立规则的解释与适用》一文中,通过对《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条文进行合理解释,进一步阐明居住权设立方式、合同内容、主体范围、客体内涵、法律效力等问题,以期推动居住权制度趋于完善,进而有助于更好地实现“住有所居”的制度目标。

  • 房屋买卖合同中办证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日期:2023-12-28 点击:10次

    房屋买卖合同中办证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受让人基于合同请求转让人协助办理物权转移登记手续,显然是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故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区分受让人是否已经占有标的物,如果转让人已经将不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已实现对标的物的占有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协助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请求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
    日期:2023-12-21 点击:9次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卖方在该协议中的合同权利即为其出卖给买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现因政府拆迁导致房屋物权消灭,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也可选择主张所购房屋产权消灭的对价即拆迁补偿款。因卖方尚未实际领取拆迁补偿款,买方请求确认其享有上述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所对应的拆迁补偿款,符合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卖方因将被征收标的物出卖并收取了购房款而无权重复享有征收补偿款。

  • 评判无证房屋是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应当综合考量房屋来源、建造年代等因素
    日期:2023-12-18 点击:7次

    评判无证房屋是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应当综合考量房屋来源、建造年代等因素

  • 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拆除建筑物观点集锦
    日期:2023-12-15 点击:13次

    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拆除建筑物观点集锦本文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出版刊物、审理案件和文件答复中有关强制拆除建筑物的内容,分为拆除已出售出租建筑物、拆除范围手段、违法建筑材料、拆除程序、违法拆除赔偿和建筑物管理技巧六个方面的内容,以期有效指导各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物管理工作。

  • 违法“住改商”停止经营案
    日期:2023-12-11 点击:18次

    违法“住改商”停止经营案居民小区是最基层的居住环境,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需要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之间互相尊重和共同维护。个别业主擅自“住改商”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小区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复杂的人流量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妨碍了物业服务人的正常管理。法院支持物业服务人停止经营、排除管理妨碍的请求,有利于物业服务人开展管理工作,规范小区业主“住改商”的行为,营造安全有序、友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 俞某诉江苏省某镇人民政府违法拆除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
    日期:2023-12-10 点击:18次

    俞某诉江苏省某镇人民政府违法拆除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妇女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拆迁安置争议形成的法律问题、社会成因和历史因素,为避免给当事人增加诉累,纾解其面临的现实困难,通过公开听证、联合商谈、入户走访等方式,推动当地政府研究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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