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专栏简介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次买受人对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规则
当事人履行判决后再审改判,能否适用执行回转程序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应赋予被执行人上诉权
被执行人提起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及证明责任
当事人订立合同转让已经冻结或出质的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并不因此无效
执行标的被查封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提出执行异议的,不予支持
邱某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通过虚构长期租赁关系逃避执行
不动产未登记,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的裁判规则探析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以未完成物权登记的不动产主张排除强制执行的情形日益增多,如何平衡申请执行人权益与案外人实体权利,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本文结合三类典型案例,探讨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及法理依据。
案外人杨某某执行异议之诉案——不动产执行案件中虚假租赁的识别在司法处置不动产过程中,案外人以对不动产享有承租权为由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除审查形式要件外,还应加强实质审查,通过审查签订时间、案外人实际占用情况、抵押登记报告中权属情况、租金支付情况以及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是否构成虚假租赁。对于构成虚假租赁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虽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其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已交纳购房款以及实际占有案涉房屋的,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排除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