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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经典案例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代理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写字楼房等房产交易纠纷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离婚房产分割经典案例,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例,房产确权经典案例,写字楼、商铺、房屋租赁,房产抵押贷款、家庭装修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离婚房产分割案件,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房产确权案件,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家庭装修、物业管理纠律师诉讼代理案件等经典案例。

  • “以房抵债”符合4个条件可排除法院执行
    日期:2020-11-14 点击:116次

    虽已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但没有对案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双方关于案涉房产的转让并未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受让人亦未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案涉房产,其不能排除法院执行行为。

  • 是否可以将借款合同转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日期:2020-09-08 点击:141次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日期:2020-08-17 点击:169次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其基于房屋买卖协议而与征收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缺乏合法的前提基础,故亦应归于无效。

  • 购房人因政策限购而以他人之名购买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符合“查封前须签订合法有效书面买卖合同
    日期:2020-08-16 点击:180次

    购房人因政策限购而以他人之名购买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符合“查封前须签订合法有效书面买卖合同”的规定

  • “房屋究竟为谁所拆”,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后予以审查
    日期:2020-05-20 点击:83次

    “房屋究竟为谁所拆”,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后予以审查至于房屋究竟为谁所拆,以及拆除过程是否合法,属于原告的诉讼理由是否成立的实体问题,对于该问题应当在案件受理后,通过相应的诉讼程序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予以审查。

  • 无证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日期:2020-05-02 点击:156次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

  • 挂靠施工情况下发包人是否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实际施工人付款
    日期:2020-04-30 点击:158次

    挂靠施工情况下发包人是否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实际施工人付款有关“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从文义解释来看,该条款直接适用于实际施工人以诉讼方式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情形。而对于实际施工人非以诉讼方式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并不能直接适用。另外,挂靠施工情况下,承包人对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具有法律利益。如容许发包人随意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实际施工人付款,则可能会损害承包人的权益。故在缺乏正当理由情况下,发包人不能未经承包人同意,违反合同约定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

  • 不同情形房产证加名减名的流程
    日期:2020-04-10 点击:132次

    不同情形房产证加名减名的流程想要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几种不同的方法,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房产证改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 债务到期后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有效
    日期:2020-04-10 点击:245次

    债务到期后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有效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并予以释明,是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的基础。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重新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以房抵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 买卖违法建筑的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20-04-08 点击:137次

    买卖违法建筑的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国有资产转让应当进行评估、批准等程序的规定,系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行为的规范,是法律对国有资产管理者课以的义务,要求管理者审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上述规定均属规范内部程序的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影响国有企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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