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律师
签了合同未到期无证厂房遭强拆 索违约金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村民代表挪用拆迁款不还该以何罪处罚,被拆迁的祠堂属于原王家村委会所有,政府将拆迁款发放下来,对原王家村委会的补偿也就到位,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拆迁工作的“公务”也就结束。被告人持有拆迁款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因不满意土地征用的补偿款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安置房连续买卖实践分析拆迁安置房连续买卖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被拆迁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其资格权利以买卖合同的形式转让给下手,而下手又将该房屋或资格连续转让,在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终局买受人应如何主张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一类案件。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此类问题,但是无论在诉讼程序上还是实体处理上,现行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并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制定相应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何计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此,各地的补偿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补偿数额,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办理。一般情况下,农作物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的,可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标准计算。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即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关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规定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主要手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包括: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生态退耕和耕地补充等指标,决定着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能否对该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因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的可能性提出明确的意见,防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而没有建设用地致使无法如期开工,造成浪费和损失。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和移民安置的规定 按照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较低,但是水利、水电工程取得效益后,将提出一部分收益建立库区发展基金,扶持征地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地方政府也对征地移民采取许多优惠政策,如减免税,给予各方面补贴等。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在当地予以公告。公告的方式应当使被征地单位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能了解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的内容要具体、详细,使征用土地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都能明白征用土地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和得到的相应补偿的数量。对政府确定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