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专栏简介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拆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征地拆迁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些地方的拆迁人员在推进拆迁腾地工作中不严格执行“三公告一登记”(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安置的执行公告和被征拆权利人情况登记)和“三榜公示”制度,程序不透明,在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时存在因人而异以及一些不规范操作等问题,导致同等条件的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时受到了不同的待遇,从而引发矛盾纠纷。
被拆迁人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与原则被拆迁人接到拆迁人送达的对房屋的评估报告之后,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应及时申请复核或重新评估。住宅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即使对房屋拆迁估价结果存有异议,也没有申请对估价结果的复核或重新评估,放弃了程序上给予自己的“反驳”机会,这既使问题的解决拖延,也可能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有限产权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住满五年后可以进入市场。遇到拆迁时,采用产权调换的,一般争议不大,有的地方则要求购房者付清标准价与成本价之间的差额。采用货币补偿的,补偿金与当时购房的标准价之间的差额,按产权比例在单位和个人之间分配。实际操作中,考虑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一般都采取让利政策,按标准价与购房时的市场价之差归单位,其余归个人的办法处理。
代管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对于代管房屋的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特殊的规定,该条例第14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而对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则没有直接规定,因此,代管房屋拆迁的操作,也因代管主体的不同而不同。
改制企业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拆迁入实施拆迁与被拆迁人改制企业接触,要注意其机制变化带来的灵活性,要准备多套方案。而企业面临拆迁时,要灵活选择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的方式,将拆迁作为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来考虑,利用拆迁尽可能地对企业进行经营方式、品种、范围和体制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调整。这样,可以减少或者预防纠纷的发生,减少房屋拆迁和改制带来的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被司法机关查封房屋的拆迁问题 在拆迁实践中,作为拆迁人应当努力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要摸清楚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已被法院查封,是否已被设定了抵押,是否存在着租赁的情况等等。如果发现已被法院查封的,一般应当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将补偿款存放到拆迁主管部门,以等待法院的最后执行。
抵押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的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上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才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
在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实施拆迁,应当兼顾《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不同规定 地上的附着物即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确定,这与国家拆迁条例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它是基于拆除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入自行搬迁异地迁建作出的规定。实际上,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拆迁农民的房屋,再安排宅基地由农民迁建的办法,鉴于城市郊区土地资源的紧缺和不可再生,已经不能再继续了。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颁发拆迁许可证时,又如何确定拆迁人呢 由政府财政安排资金,实施城市建设,也要按照国家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运作机制。要依照政企、政事分离、拆管分离的原则,确定建设实施的主体。
叠加式别墅面积测算及户外楼梯的归属 叠加式别墅上单元住户使用的户外楼梯在使用上不同于多层住宅的楼梯。叠加式别墅上单元住户使用的户外楼梯,为上单元住户的独立使用的楼梯,上单元住户在一楼有独立的大门进出。由于上单元住户与下单元住户出入口具有独立性,该户外楼梯入口延伸为上单元住户的大门入口,楼梯入口处相当于安装了一张无形的大门,该户外楼梯在使用功能上具有排他使用性。如果上单元住户在楼梯入口安装一张真实的大门,也不会侵犯下单元住户的任何权利,因为叠加式别墅顶楼不是公共部分,是上单元住户的屋顶花园,不会妨碍下单元住户到顶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