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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专栏简介

法拍房

  • 拍下房子又悔拍,这个55万花的不值
    日期:2022-12-02 点击:88次

    拍下房子又悔拍,这个55万花的不值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网拍悔拍案例,承办法官张红丽提醒广大公众,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买受人如果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如果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且保证金不足以填补差价的,悔拍人还要像本案中的何某某一样承担不足部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法院可以对买受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离婚后,妻儿是否还享有承包地收益
    日期:2022-11-25 点击:135次

    离婚后,妻儿是否还享有承包地收益本案中,小芳和小刚虽已解除婚姻关系,但小刚仍然是承包地的承包方,其享有的承包地收益的权利不因其与李某某解除婚姻关系而灭失,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 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哪些
    日期:2022-11-25 点击:106次

    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哪些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主要是指农民用于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自留地是指我国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山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长期使用的荒山和荒坡。

  • 租用邻居耕地修建停车场,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日期:2022-11-25 点击:56次

    租用邻居耕地修建停车场,能否得到法律认可周某通过承租取得案涉农业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合法合理使用该土地,但周某擅自将部分田地浇筑成水泥场地,给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周某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及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丁某以此主张解除案涉土地租赁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 如何理解特殊的权利质权(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142次

    如何理解特殊的权利质权(以案释法)除了在《民法典》第440条在(1)~(6)项对于可以质押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之外,第440条还在第(7)项作了概括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也就是说,除了法律明确列明的能够进行出质的权利之外,如果是财产权利,还可以依法转让,一般也可以作为出质进行质押的标的。比如一般债权、不动产的收益权。一般债权中诸如因人身伤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人身密切相关,需要靠赔偿款保证今后的治疗和生活,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不能进行出质。

  • 如何理解权利质权(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192次

    如何理解权利质权(以案释法)权利质权,顾名思义,就是出质人在权利上设立质权。现实生活中,权利看不见、摸不着,不像有形的动产那样是具体的,能够给人直观印象的物。其实这些看似抽象的权利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并通过一定的载体和媒介直观地被大家感受和认识。如出售货款后,收货人支付了现金支票,拿到现金支票就取得了要求相关银行对持票持有人进行付款的权利。购买了国债或者把钱存进了银行,就取得了要求银行到期还本付息的权利。把货物存在仓储公司,手里持有仓单或提货单,就有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单据提供货物的权利。购买了基金和股票,持有的基金份额和股权就有与基金和股票按照实时价格进行分工、参与经营或者其他与基金股票相关的权利,等等。

  • 如何理解流质、转质、放弃质权、最高额质权(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477次

    如何理解流质、转质、放弃质权、最高额质权(以案释法)流质就是从质权设立时到债务到期,质权人和出质人约定,只要债务到期没有清偿,质押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质权人也就是债权人所有。质押期间,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这是由于有效质权是质权人占有质押财产,由质权人收取孳息方便可行,节约社会经济成本。例外情形是,如果当事人在设立质权时存在特别的约定,约定排除对于质权人对质押财产孳息的收取权利,那质权人就不能收取孳息作为债权担保。

  • 如何合法有效的设立质权(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163次

    如何合法有效的设立质权(以案释法)质权对应的担保财产是动产。动产就是容易转移、容易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交付的财产,和房屋、土地等不便移动的财产有本质区别。电脑、车辆、手表、首饰、家具家电等都属于动产。因为动产具有难控制、易转移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动产质权设立以交付为条件,也就是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动产都可以进行质押(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276次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动产都可以进行质押(以案释法)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动产都可以进行质押。依法可以转让流通的财产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转让流通的财产可以作为质押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是不能作为质押财产的,比如国家专有物资、毒品、管制枪支、矿藏等。禁止转让的动产的依据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规定禁止转让动产的依据。

  • 提单的转移占有代表所有权的转移吗
    日期:2021-06-30 点击:210次

    提单的转移占有代表所有权的转移吗动产交付是取得动产所有权的生效要件,与此相对应,动产交付也意味着动产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动产受让人承担。特别是在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的情况下,动产受让人虽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直接支配动产,但随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动产灭失、毁损的风险也转移至动产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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