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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规专栏简介

房产法规

  •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日期:2017-08-09 点击:189次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各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和规范对审核核准资料、补贴发放资料、补贴支取资料等的管理,确保其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地归集、保管和利用。

  • 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7-08-09 点击:167次

    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的标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履行期限、规章制度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现场答辩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关于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和上海物业APP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484次

    关于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和上海物业APP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动员、指导会员单位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上海物业APP平台,引导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安装使用上海物业APP,接受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授权或委托开展相关活动。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旧区改造安置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198次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旧区改造安置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旧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手续。(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申请;(二)立项批复;(三)土地出让合同;(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总平面图;(六)用于安置旧区改造项目的房源分配明细表(七)房源分配涉及旧区改造项目的认定批复。

  •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120次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将对各区县房管局的稽查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市局稽查执法系统、不及时确认、变更信用信息和瞒报、漏报信用信息等情况的,将予以通报,督促相关区县房管局立即整改,并将有关工作情况作为区县房管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 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2017-08-09 点击:315次

    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补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项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补建。补建后,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7-08-09 点击:119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中央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111次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省级财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县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规定,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日期:2017-08-09 点击:114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法律对不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认定权利人是否为善意。

  • 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7-08-09 点击:108次

    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注重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大对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基本建设用地,科学把 握推进步骤和方法,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快节地生态安葬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 准,积极引入环保、建筑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做好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和安葬方式的规划、设计和论证工作,打造节地生态安葬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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