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专栏简介房产政策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操作程序。为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政发〔2013〕16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3〕261号)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操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属于本区县范围内的权属纠纷,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要协调区县或乡镇政府最大限度的予以解决;区县间的权属纠纷,市土地调查办要协调区县政府尽力解决;与河北省有权属纠纷的,区县分局应主动协调,疑难问题市局进行协调,尽力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权属纠纷界线或地块当前使用人。
温州市农村房屋交易细则(试行)。本细则所称的交易方式,是包括协议、竞价、拍卖、招标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应该采取拍卖、招标、竞价等方式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采取协议的方式进行。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2013年第二次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及《国家税务局、财政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根据住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如下。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文件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各地要合理界定零星分散建设项目范围,切实负责,进一步做好用地预审服务。
关于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出让的,当竞得人已足额缴纳首期出让金时,竞得人可提出申请,提供合同和已缴交出让金票据,由土地交易机构收齐上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将外汇保证金划转至外国投资者后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或凭原划出核准件划回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账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月10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我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受惠面,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进行调整。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各级国土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做到令行禁止。一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