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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房产证被他人侵占可否挂失

日期:2016-01-0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06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产证被他人侵占可否挂失?

作者:夏玉珍

问:我舅舅的房产证被表哥、表嫂私自拿走,舅舅多次催要,表哥表嫂以种种理由拒绝交还。请问,我舅舅能否挂失房产证?表哥表嫂未经我舅舅同意,拿着房屋产权证原件能否进行二手房交易?

答:作为房产的权利人在房产证丢失、毁损或产权证被第三人私自拿走不予给付的情况下,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随时申请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不需经其他人同意。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应去房屋所在地的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原则上,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房款发票、维修基金、契税发票等亲自办理。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二手房交易的, 必须书面委托受托人办理,作为卖方的授权,必须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买方授权只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未授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交易手续,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如未接到委托授权等合格手续,也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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