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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开发商不得刊登房地产广告的情形及房地产广告不得包含的内容

日期:2012-04-27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佚名 阅读:218次 [字体: ] 背景色:        

1.什么情况下,开发商不得刊登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律师解析: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二)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三)违章建设的房屋;(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

2.在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出现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内容;不得出现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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