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建设资金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在安排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贷款计划时,应当按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建设进度,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对绩效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杭州市区单位门前停车泊位使用权归属界定暂行办法。停车泊位使用权经界定属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须在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结果报区城管办备案,并按要求做好设施维护工作,接受工商、物价、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市政设施和停车收费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负责经济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办法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的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的通知。拆迁农村私人住宅用房,其临时过渡人数按被拆迁人家庭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常住户口人数确定,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配偶、新生子女、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在过渡期间迁入户口的,自户口迁入之月起计算过渡人数。
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地铁工程按站(场)划分宗地。地铁站(场)建设项目用地获批准后,原则上可由产权人申请该站(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属经营性的地下工程按本规定补办有偿使用手续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对连结站(场)之间的地下轨道线路用地,暂不登记发证。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对被定为C类的项目部(项目经理),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生产警示会,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告诫;将该工程项目及所属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作为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的必检项目。
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义务的建设单位,整改达到建设合同约定要求后,市公建办(市建委公建配套处)予以核发《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建设单位持《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
湖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和比例的通知。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前,已经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的个人住房贷款个案,不予调整。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可结合铁路战线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调整额度及比例。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城中村改造的监察工作,对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