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执行的中止、终结、结案和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中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规定 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法律规定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判决裁定的执行担保和执行和解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5]高经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该案保全查封的房产为执行的标的物是正确的。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其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债义务时,以拍卖或变卖本案保全查封的房产的价款偿还债务,于法有据。至于北京沃克曼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及其利益的保护等问题,可通过诉讼另案解决。
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1号令〕、《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以下简称转让办法〕和《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7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预售楼栋应以独立幢为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部分房屋做为企业自留用房,自留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销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确认问题的通知 对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价格”)中确定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此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快建立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为购房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的规定,现将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等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的有关问题 管理系统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单位授权用户(以下简称授权用户)和个人用户。单位用户是指各区县建委、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等使用管理系统的单位。 授权用户是指为使用管理系统,由单位用户授予不同权限的自然人用户。 个人用户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露台是否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及哪些是业主的专有部分 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均应当认定为业主的专有部分。露台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2)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