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与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及时满足民事审判实践需求,切实统一裁判思路、标准和尺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纪要规定的有关问题,在充分积累经验并被证明切实可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及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加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交易双方因交易纠纷造成交易中止或终止的,在交易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形成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前,交易资金监管部门暂停划转交易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对交易当事人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通知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并定期通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同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开展资料移交前,国土资源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及时对接,详细了解不动产登记资料数量、内容及存放情况等,并按不同介质、不同类别分别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相应的接收准备工作。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总体目标为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予以五年过渡期。逐步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机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共享制度,搭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部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资产评估法制定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估价基本准则(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适时进行修订。在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前,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等事项暂按本通知执行。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反映。
上海市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区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行一门式行 政服务窗口受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