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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经典案例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代理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写字楼房等房产交易纠纷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离婚房产分割经典案例,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例,房产确权经典案例,写字楼、商铺、房屋租赁,房产抵押贷款、家庭装修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离婚房产分割案件,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房产确权案件,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家庭装修、物业管理纠律师诉讼代理案件等经典案例。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之户口迁移判决书节选
    日期:2012-03-27 点击:500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之户口迁移判决书节选 根据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的约定,许某某户口的迁移时间应为2009年8月28日,现其于2009年10月11日方迁出户口,故应当承担逾期迁移的违约责任,许某某以该补充条款为瞿某某擅自粘贴为由,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此外,鉴于瞿某某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许某某逾期迁移户口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故原审法院对违约金酌情予以调整并无不当,瞿某某要求按约定标准全额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与法有悖。

  • 房屋转让契约中约定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公证后生效,在没有办理公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日期:2012-03-26 点击:1069次

    房屋转让契约中约定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公证后生效,在没有办理公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虽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但在合同未办理公证的情况下原告给被告张某付清房款,被告张某交付了房产证,原告在实际占有房屋后一直居住、使用,双方自愿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应视为对合同中“公证后生效”这一条款的变更,故房屋买卖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善意取得案例评析
    日期:2012-03-26 点击:445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善意取得案例评析 双方买卖交易过程中被告刘甲与其姐姐被告刘乙通话,并且被告刘甲持有该房屋所有权证及钥匙,以上均使原告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被告刘甲有代为处分该房屋的权利。而且原告通过与被告刘甲签订合同已给被告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及钥匙,因此原告为善意取得。综上,原、被告房屋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原告也应予履行支付被告剩余房款的义务。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之商品房预售合同、担保借款合同效力认定判决书节选
    日期:2012-03-26 点击:365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之商品房预售合同、担保借款合同效力认定判决书节选 王某与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王某、海淀支行、置业公司所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一审法院对本案所涉合同性质及效力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置业公司上诉称王某无权就商铺楼房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提出异议,且王某所购商铺产权证未办理系其自身原因所致,对此,本院认为,因置业公司与王某在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如置业公司未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商铺所在楼的权属证明,则王某有权退房,现置业公司实际于2007年1月取得权属证明,故王某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一审法院据此判决解除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无不当。本院对置业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 未依约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被判双倍返还定金案
    日期:2012-03-26 点击:367次

    未依约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被判双倍返还定金案 上诉人祁某与被上诉人王某的代理人签订《定金收据》,被上诉人收取上诉人支付的定金1万元作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因此,如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由此可见,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是被上诉人违约。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违约证据不足,本案不适用定金罚则是错误的,应予更正。本案应判决由违约方,即被上诉人王某双倍返还定金给上诉人祁某。

  • 房屋买卖合同、抵押权纠纷案之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性质认定法律评析
    日期:2012-03-26 点击:339次

    房屋买卖合同、抵押权纠纷案之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性质认定法律评析 虽然原、被告签订的为“房屋买卖预约合同”,但从该合同的实质内容上看,已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律要件,因此,被告关于预约合同无效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卖方余某等二人的房屋也是由房屋的兴建单位处获得,因为卖方在出卖房屋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故被告认为其构成无权处分而主张合同无效。我们认为,在无权处分的场合,法律仅赋予权利人于事后决定合同处分权人自己通过追认等方式主张合同效力的权利,并没有赋予无权处分人毁约的权利,如果无权处分人自己主张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无效,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 商品房定购协议案之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定金纠纷案例评析
    日期:2012-03-26 点击:437次

    商品房定购协议案之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定金纠纷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商品房定购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后,未能订立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订约不成的原因何在,哪一方构成对定购协议的违约而应承担定金责任。本案上述约定,含有要求买受方按时接受并签订出卖方提供的格式预售合同之意,体现了对买受方本约内容磋商权利的限制与排斥,应作有利于买受方而不利于出卖方的限缩解释,亦即所谓买受方如期签约应指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约,而非无条件接受出卖方的格式合同。因此,适用此定金罚则应排除买受方在不违反公平诚信前提下,因磋商不成而到期未签约的情形。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之非违约方在返还违约方的支付的价款的同时是否还应返还其利息
    日期:2012-03-26 点击:411次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之非违约方在返还违约方的支付的价款的同时是否还应返还其利息 邱某是合同的违约方,其应当承担因其违约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果没有邱某的违约行为,购房款所产生的利息是应当归属于强佑公司的,而在邱某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反而令强佑公司承担利息返还的不利后果是不合理的。这与一审判决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合同解除的后果虽然是由邱某的违约行为引起的,但双方对此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应当体现为违约金的支付,不应再令其承担利息损失的不利后果。这也是二审判决的意见。

  • 房屋买卖合同案之第三人承诺还款能否定性为担保行为
    日期:2012-03-26 点击:507次

    房屋买卖合同案之第三人承诺还款能否定性为担保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安家宝公司和霍某,资合公司就讼争房屋的买卖一事出具了两份还款的承诺,但在这两份承诺中,资合公司作出的是履行债务的承诺,而均没有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明确表示在霍某不承担债务时其保证偿还所欠房款。因此,资合公司在本案中出具的欠条其性质与保证债务完全不同。抛开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推定其承诺还款系为偿还霍某所欠安家宝公司债务的担保行为是不恰当的。

  • 房屋买卖合同案之居间人义务、定金合同法律评析
    日期:2012-03-25 点击:395次

    房屋买卖合同案之居间人义务、定金合同法律评析 本案中既有买卖合同,又有居间合同还有补充协议,判断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与其他相关合同的内容结合起来考虑。缔约的过程只有一个,各方当事人的合意也只有一种,订立两份或多份合同只是依照法律对事实的一种抽象和划分。不能因为以房屋买卖合同为案由的案件原、被告是买卖双方,就只考虑买卖合同的约定。本案中卖方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买方没有按期交付定金,买方答辩称定金已经交付而且是交给了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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