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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专栏简介

北京房地产律师栏目按揭贷款栏: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借款人提供申请资料,银行审核,正式签约购房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合同的公证,办理保险业务,办理产权抵押登记,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还款,贷款还清后,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手续 。借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户口簿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借款人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纳税凭证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3.有关购房合同、协议;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二手房(或抵押物)估价证明;5.购买房改房的,须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房改房上市的规定,有房改部门提供的批准文件,保证购房人可获得完全产权;6.提供购房首付款证明;7.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 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具体分割方法解析
    日期:2012-05-23 点击:490次

    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具体分割方法解析 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揭房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分得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的房屋补偿款。对按揭房屋的价值及房屋补偿款的确定,审判实践中曾存在不同的计算方法:有的将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已返还的银行借款的总和确定为离婚时按揭房的实际价值,判决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相当于首付款与已返还借款之和一半的补偿。有的判决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房屋现有价值减去尚欠银行借款的一半的补偿。

  • 北京市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2-05-18 点击:502次

    北京市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附件1)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贷款人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贷款人应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 客户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时,如何运用好公积金贷款和冲还贷政策?
    日期:2012-05-16 点击:538次

    客户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时,如何运用好公积金贷款和冲还贷政策 选择商业贷款最大的弊端便是它较高的利息率,高出公积金贷款利率1%有余的贷款利率使得它在偿还起来需要付出更多的“多余钱”。同时商业贷款在还款自由上还受到一定睥限制,不可以随便地提前还贷。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元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

  • 房贷之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 有何区别?
    日期:2012-05-01 点击:437次

    房贷之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 有何区别 公积金贷款利息负担比商业贷款低。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利息负担比商业贷款要低一些,目前二者的利差为0.99个百分点,但是这种利差会随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多了律师费。商业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律师收取贷款总额2‰— 3‰的律师费,公积金贷款则不需个人交纳律师费。 

  • 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时能否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日期:2012-04-10 点击:526次

    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时能否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他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
    日期:2012-04-07 点击:516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这就使得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后,银行在此之前收取的那部分贷款利息,在扣除合理的贷款利息后,应当退还给买房人。开发商在合同解除后,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退还给银行,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

  • 按揭纠纷中购房者与抵押权人的权益冲突与保护
    日期:2012-04-04 点击:596次

    按揭纠纷中购房者与抵押权人的权益冲突与保护 按揭纠纷中购房者与抵押权人的权益冲突,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购房者所购房屋或楼花有可能存在三种抵押权:按揭银行的抵押权、建筑商的法定抵押权和开发商的其他债权人的一般抵押权。

  • 开发商以购房人的名义,与金融机构串通签订“假按揭合同”,以套取银行资金开发房产,如何认定该合同的效力
    日期:2012-03-30 点击:552次

    开发商以购房人的名义,与金融机构串通签订“假按揭合同”,以套取银行资金开发房产,如何认定该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怎么办及按揭贷款中的房屋如果要转让应该如何操作
    日期:2012-03-29 点击:780次

    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怎么办及按揭贷款中的房屋如果要转让应该如何操作 为防止二手房出现交易风险,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建议到国土局查询该房的权属和抵押情况,如果该房不属于业主一个人所有,或者不是红本房地产证的,或者该房正处于抵押贷款、查封中,建议你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征求专业律师意见后,与中介和业主交涉、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委托律师终止该合同的履行并索赔。目前带有银行按揭贷款的房源再上市交易绝大多有选举权都不是通过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完成的。中介在进行此类房源交易时绝大多数不是通过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完成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目前转按揭的操作程序复杂,办理时间比较长,另外跨行之间的转按揭几乎无法操作。

  • 房地产律师购房贷款法律解析
    日期:2012-03-24 点击:459次

    房地产律师购房贷款法律解析 律师应提示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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