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房屋专栏简介农村宅基地转让与农村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此外,户内家庭成员已退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亦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法院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裁判规则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此外,户内家庭成员已退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亦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出嫁女是否享有原宅基地财产份额(下)法院经审理认为,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协商处理共有财产。诉争房屋系徐某戌、董某某夫妇原有的有证土坯房两间、无证房两间经两次翻建成为现在的西安市新城区笃臣二巷某号坐北朝南二层新式楼一间半、坐东向西二层平顶楼房一处。徐某戌去世后,原、被告依法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出嫁女是否享有原宅基地财产份额(中)申请建房时,毛丙、封某某、毛甲、毛乙、范某某与毛丁均为立基人口,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提供给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使用权,应当随着该成员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当毛丁死亡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就此消失,原宅基地使用权由其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用。
出嫁女是否享有原宅基地财产份额(上)经法院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权属,应以宅基地审核材料确定的家庭成员为准。根据原告提供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等证据,可以确定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某某村某某塔某某号房屋权属。现原、被告从有利家庭团结、减少矛盾出发对房屋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该意见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可予准许
出嫁女是否享有原宅基地财产份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通常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以户的名义获得。因此,宅基地获得时的家庭成员均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并不是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当然的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另外,要注意考虑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保障农村户的每一名成员的居住、生存有宅基地可以使用。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如何登记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土地如何登记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新农村建设是在原旧村址上实施新村建设,且占用的土地是原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办理宅基地申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在耕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如果已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手续的,可以申请确权登记发证;未办理农转用手续的,无论规模多大,无论是哪一级批准的新农村,都不准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