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河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设区的市、县(市)相关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综合性绩效评估结果,继续改进和完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机制、内容,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房管局要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把握考评标准,周密组织考评实施,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保证工作效果。对不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为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通知》对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合理设置不动产登记场所和窗口、确保证书继续有效、建立完善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工作,发现预售项目有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工程建设等情形的,可暂停房地产开发企业专用账户的资金支取,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对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涉及的水电、燃气等管线铺设、表箱拆装移位等工程按成本价一次性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各地要高度重视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地方定价目录和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提升停车信息化管理和停车装备制造水平,加强停车综合治理,促进停车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运转的通知。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全面运转,省厅将在2016年1月对贯彻本《通知》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退出、交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