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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案例专栏简介

房产继承案例

  • 未婚伴侣照料送终,能否继承同居房产?
    日期:2024-06-16 点击:27次

    未婚伴侣照料送终,能否继承同居房产?法院认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刘老太与张某的父亲形成同居关系,案涉房屋系张老汉与刘老太同居期间取得,依法应当认定为共同所有。张某在张老汉病故后,私自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更改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未办理过户登记,一方去世,其继承人可依据财产分割协议继承财产
    日期:2024-01-01 点击:47次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未办理过户登记,一方去世,其继承人可依据财产分割协议继承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个人财产、共有财产归属作出的明确约定(将一方个人财产约定为归另一方所有,属于赠与,不属于该情况,应当按照赠与处理),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去世时,即使其名下无登记的财产,其继承人也可通过析产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

  • 农村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作为遗产继承
    日期:2023-11-20 点击:100次

    农村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作为遗产继承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仅提供案涉房产的燃气卡、水电费单据再无其他证据,诉讼过程中又变更了起诉状中的案涉房产楼号,案涉房产是否为遗产不明确,无法认定案涉房产102室系遗产,张女主张分割,亦无依据。

  • 没有法定继承人,房产该归谁?
    日期:2023-08-30 点击:72次

    没有法定继承人,房产该归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遗产管理人被诉案件。法院依法确认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认为原告赵女士起诉民政局符合法律规定,从道德层面肯定和鼓励赵女士对无法定扶养义务的侄子的自愿扶助行为,依法判决赵女士继承侄子名下房屋全部份额。我国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裁判,有助于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和睦友善,互相关心、帮助,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关系中落地生根。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继承产生的税费负担
    日期:2023-08-13 点击:119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继承产生的税费负担,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房屋为出卖人继承所得而额外增加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分担,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出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负担”等类似约定,应根据个案,结合双方当事人举证,考察动机的表示、买受人的过失及出卖人的认识可能性等,进行意思表示解释,探寻当事人的真意。

  • 遗嘱引风波,“房产争夺战”该如何落幕
    日期:2022-12-10 点击:173次

    遗嘱引风波,“房产争夺战”该如何落幕法院受理此案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首先让双方进行和解。但端某青一直不肯让步,诉讼阶段的调解依然无法进行。后法院经审理认为,端某宝通过其母亲的遗嘱继承了案涉房产,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端某宝依法享有对案涉房产的所有权,端某青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侵占使用屋内房间,其行为妨害了端某宝对其所有房屋的占有使用,端某青应从涉案房屋内搬出。最后,法院判决端某青应在十日内搬出涉案房屋。

  • 央产房继承时该如何分割
    日期:2022-05-18 点击:611次

    央产房继承时该如何分割央产房是中央在京机关或单位出售给职工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主体为国务院各部委以及中央在京单位,中央在京单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根据购买价格的不同分为标准价、成本价、经济适用价,价位的不同会影响交易或继承,其中标准价属于有限产权需要补齐价款才可交易,央产经适房暂缓上市不能交易,成本价央产房一般可以交易但个别军工涉密单位、高校央产房不允许本单位央产房上市交易。

  • 承租人去世后公房征迁所得该如何分配
    日期:2022-03-27 点击:375次

    承租人去世后公房征迁所得该如何分配鉴于历史原因,生活中常常发生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一系列纠纷,有的是变更承租人纠纷,有的是承租公房被调换纠纷,还有的就是与本案类似的公房被征迁后利益分配纠纷等等。本案较为明确地指出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公房非承租人遗产,并完整地分析了在没有变更承租人的情况下,公房被征迁后所得利益该如何分配的问题,对生活中的常见纠纷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 民法典中公产房屋可以继承吗
    日期:2021-02-27 点击:357次

    民法典中公产房屋可以继承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管公产房屋,是指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为市人民政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管理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除外。”

  • 民法典中胎儿能继承房产吗
    日期:2021-02-01 点击:328次

    民法典中胎儿能继承房产吗其一【胎儿的民事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6条明确规定,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除非胎儿在出生时为死体。也就是说只要孩子顺利出生,他就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其二【胎儿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55条明确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在这里不仅认可了胎儿的继承权,且从保护胎儿利益的角度,在被继承人通过遗嘱、遗赠等方式处分财产时,必须为胎儿保留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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