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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专栏简介

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 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原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新建房屋产权归谁所有?
    日期:2012-04-20 点击:924次

    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原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新建房屋产权归谁所有 原住宅属于原告所有,宅基地使用证也登记在贾某名下。2006年修建的新宅是在原告不动产上的添附,产权应当归原告所有。至于被告的投入,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与被告承担的赡养费相抵),但原告的产权应当得到保护,被告应迁出原告的房屋。原告所有的老宅拆除后,当事人双方共同投资修建新房。由于老宅已经拆除,在原告原有不动产基础上形成添附的前提已经不存在,所以,关于新建房屋属于原告不动产的添附的主张,与事实不符。登记在原告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已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在当事人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共同投资建房的基础上修建的新房,应当认定为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

  • 养父把房产过户给养子,养母是否有权争夺房产
    日期:2012-03-14 点击:688次

    养父把房产过户给养子,养母是否有权争夺房产 养母无权争夺房产。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所以吕某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养母与吕某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吕某仍应承担赡养义务。

  • 继母有权分割房屋补偿款吗
    日期:2012-03-14 点击:535次

    继母有权分割房屋补偿款吗 冯某继母可以请求分割,如何分割由他们自行协商。冯某继母的儿子无权参与分配。他与冯某父亲并禾形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他不是冯某的家庭成员,也未对建造该房屋出资出力。

  • 因遗产继承纠纷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例评析
    日期:2012-03-09 点击:571次

    因遗产继承纠纷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例评析 焦母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焦甲处分自己份额的房屋所有权行为亦合法有效。被告焦某某将全部房权据为己有,系对原告焦延平应有份额的房屋产权的侵犯,其行为是错误的。原告焦延平对自己应有房屋产权的主张合理,应予支持。但房屋较小,不便分割,仅能作价分割。该房屋经房管部门作价为13000元。

  • 北京房产律师网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与财产继承的区别
    日期:2012-03-09 点击:318次

    北京房产律师网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与财产继承的区别 对于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未见法律有明文规定,理论探讨也不多见,多为个案由审判实践判定。关于分家的法律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分家是一种赠与性,即父母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另一种观点认为,分家是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应当认为分家是赠与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两种法律行为的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分家是原来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的家庭成员之间,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家庭,而将原有家庭财产分成份额给分家后的各个家庭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

  •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之家庭共有财产分割
    日期:2012-03-09 点击:605次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之家庭共有财产分割 赖某与王某结婚后,在与王父、王母共同生活期间,赖某、王某以及王父、王母取得的财产性质应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不论其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大小,均不能改变对这一财产性质归属的认定。现赖某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实质是主张家庭共有关系终止,将其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

  • 北京房产律师网分家析产案之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区别探析
    日期:2012-03-09 点击:428次

    北京房产律师网分家析产案之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区别探析 分家析产中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分家”,另一个是“析产”,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指的是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人所有。导致分家析产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大家庭成员间的纠纷、矛盾等原因不愿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 分家析产判决书节选之合法有效的分家协议应依约履行
    日期:2012-03-09 点击:566次

    分家析产判决书节选之合法有效的分家协议应依约履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可以采取分家析产的方式进行分割。本案中,当事人的分家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并以实际履行。根据分家协议和日后的变更,原来的北房五间应该归陈**和李*宏共有,根据各自的份额应享有所有权。而李*宏在没征得陈**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进行翻建,并占为己有,已侵犯了陈**的合法权益,应予以返还。但是,李*宏的翻建行为是有投入的,陈**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 分家析产 纠纷案之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评析
    日期:2012-03-09 点击:374次

    分家析产 纠纷案之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评析 分家析产一般是指离婚后对家庭原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时,共同财产一般不予分割,只有在夫妻关系不再存续时,才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很多情况下,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加以解决,但往往也存在一些情况,即离婚诉讼的同时并未对夫妻的某些共同财产加以分割,而引起分家析产的纠纷。

  • 北京房产律师网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分家析产案例评析
    日期:2012-03-09 点击:829次

    北京房产律师网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分家析产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家庭成员因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而发生争议的纠纷案件。该案就诉的种类来讲是确认之诉,确认原、被告对争议的财产是否享有共有权。那么,本案争议的标的即在家庭共同生活中以其中一家庭成员被告单亮名义购买的股票是否系家庭共有财产。原告单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被告单亮、单利系原告单某与被告李某的婚生子女,并均有稳定工作。原告与三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用家庭成员的收入以被告单亮的名义开户购买股票,原告单某、被告李某、单亮、单利作为家庭成员对该股票享有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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