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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风险防范之房屋抵押问题

日期:2013-07-07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242次 [字体: ] 背景色:        

抵押是一个法律术语。房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其所有的房屋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作担保。实践中,有的开发商为了获取银行贷款,将建成的整幢楼房抵押给银行,一旦开发商破产,银行将会从楼房拍卖所得中优先获得受偿。如果开发商抵押了购房人已签订购房合同的房屋,购房人则可能陷入房钱两空的局面。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前,如想获悉所购房产的抵押情况,有两种了解途径:一是向登记机关查询。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房地产为标的物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因此,购房人可以在负责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查询。二是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根据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的规定,以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权属证件上做相应记载。购房人应注意查看开发商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件的备注栏中有无做他项权利记载,如果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他项权利(抵押)的情况,则该房屋是没有被抵押给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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