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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行为的具体规定

日期:2012-05-22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 阅读:220次 [字体: ] 背景色: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释义:本条是关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行为的具体规定。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本条作了相应规定。首先,规定受托机构应当如实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夸大介绍和虚假宣传;其次,规定受托机构也要对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把关,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当然不能代理销售权属不清、质量不合格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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