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购房指南 >> 综合指南

抵押期间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房主)姓名变更的手续

日期:2012-05-05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房地产律师 阅读:412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抵押期间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房主)姓名变更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居民户口簿》(须记载曾用名)

注:如果《居民户口簿》未记载曾用名的,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姓名变更证明。

5、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