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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业主基本都知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的,也都了解这笔钱很重要,但大家是否清楚这笔钱如何使用呢?怎么防止有人暗中动用呢?今天就详细介绍一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简单讲,维修资金是房产大修时使用,属于房子的养命钱,平时小区内的小修小补是不能动用的。
以前开发商在售房时经常代收维修资金,并且占用、挪用。自2008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国家加强了对维修资金的管控,严禁开发商代收业主维修资金,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管理原则,比较有效地防止了维修资金的滥用。
小区的这笔维修资金,少则数十万,多则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是很多人惦记的“唐僧肉”,业主们必须看好自己房子的养命钱。维修资金不能随便使用,首先要清楚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该资金。根据《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使用:
1、依法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改造的
2、依法应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人为损坏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合同,应由物业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
当物业或其他人要求动用该资金时,大家可对照一下,要维修使用的是否属于上述四项,属于这四项是不能动用的。
至于如何申请使用,以及当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如何紧急申请使用,国家制订有严格详细的申请程序,篇幅原因不作介绍,需要使用时可按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将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在银行开立的维修资金专户上。
但是第二十二条又规定了在划转到业主大会管理前,物业企业按照相应的程序,是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的。虽然程序很严格,但物业非法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各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后要求物业公示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要将剩余维修资金转到业主大会账目管理。
如果发现物业非法挪用怎么办?一般只能是起诉了。
2012年3月,恒丰顺达公司对丽泽景园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2020年,丽泽景园小区成立业委会。2020年11月23日,业委会从区房管局查询到,恒丰顺达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核查,累计发生额为2.044亿元,理财产生收益以及其他利息合计481.46万元。业委会后要求恒丰物业将481.46万元转回业委会账户,未果遂起诉到丰台区法院。
一审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判决:恒丰顺达物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维修资金收益481.46万元及利息。二审维持了原判。(2022)京02民终12126号
从本案可以看出,物业挪用的维修资金数额十分巨大,超过二亿,产生的收益亦有几百万,难怪维修资金成了物业眼中的“唐僧肉”。另外,业委会胜诉也是颇费周折,是通过信访部门才从区住建局获取物业挪用维修资金的详细信息。该小区的业主是比较幸运的,物业只是挪用了但没有挥霍掉,许多小区的维修资金都被物业以小区建设的名义搞的所剩无几,所以早日成立业委会真的是很重要。
还有,惦记这块“唐僧肉”的不止物业,职业物闹的目的之一就是维修资金,许多职业物闹控制业委会后,琢磨的就是怎样花光用光这笔钱,然后就卖掉房子去下一个新小区。所以,广大业主还要监管业委会对这笔钱的使用,定期公示维修基金的剩余金额,发现问题要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