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稳妥推进,及时总结。各地要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在示范窗口创建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最终达到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目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土地估价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或合伙人、组织形式、执业评估师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备案系统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信息。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变更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核验。土地估价机构注销工商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推进权籍调查工作。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将权籍调查成果质量评价、委托人满意度调查结果等进行公示,方便申请人自行选择服务好、信誉度高的权籍调查单位,切实做到规范有序,便民利民。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强化指导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规范运行。要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由住保房管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作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并由国土部门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业办公类用房分割和转让的实施意见。2017年4月21日以后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进行无实体墙分割的商业、办公用房,测绘机构在实测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界桩或界址线进行测量并保留照片等证据材料。建设单位和房屋权利人须保留现场界桩或界址线,若未按规定保留,一经发现,不予办理转让手续。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督查考核。按照“示范引领、问题导向、有奖有罚”原则,市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推进时序,对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推进。对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开展工作务实有效、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督促整改,经督促仍不落实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公证机构、公证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规公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文本。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打击群租等违规租赁行为,我市正制定《关于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准备近期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十种违规乱象,净化市场环境,为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