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等问题的批复。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申请政府回购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无力回购的,由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实施回购。回购的价格根据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齐齐哈尔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市住建、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不定期对全市各住宅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也要适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房源等应当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福建省关于继续执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函。各市、县要建立交地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实际交地情况的跟踪,增强履约意识,及时解决交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全面交地,切实解决企业受让土地后发生的拖延交地问题。
福州市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被征收人用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向原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奖励款。原征收实施单位收到申请应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发函冻结该项房屋预告登记,原征收实施单位收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确认冻结函后,按《实施意见》规定核算支付被征收人购房奖励款。
北京市关于重点工程拆迁对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或区县重点工程被拆迁家庭在购买对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时,没有取得重点工程审核表的,经原房屋拆迁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城市)建设委或房管局依据原始记录拆迁底账出具相关证明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上市交易时,可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既有建筑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身边的电梯,正确对待在电梯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电梯使用环境。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业主的电梯安全知识,设置必备的标示标牌和提示,指导业主安全使用电梯。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地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切实做好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办理尽量在一个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规范化服务。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分设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可以互设服务窗口,受理相关业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把信息安全纳入信息平台建设的全周期。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信息系统安全要求,经相关部门测评认定。要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在授权审批、审核审查、数据编辑等环节严格规范;在数据存储、备份、移交、整合等方面要加强信息保密防范;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上线运行等关键环节严防数据流失、外泄。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将物业服务机构管理维护电梯的情况纳入对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的内容,认真查阅维保合同、维保记录、维保合同监督记录等资料,深入现场查看电梯实际使用情况,抽查紧急预案落实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抄告并配合同级质监部门处理,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物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规定予以信用记分并通报批评。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把信息安全纳入信息平台建设的全周期。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信息系统安全要求,经相关部门测评认定。要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在授权审批、审核审查、数据编辑等环节严格规范;在数据存储、备份、移交、整合等方面要加强信息保密防范;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上线运行等关键环节严防数据流失、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