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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裁定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判决裁定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汇编了北京乃至全国各级法院有关房产纠纷律师代理判决书、裁定书。具体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小产权、回迁房、商铺、别墅、写字楼房等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离婚房产分割案件,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房产确权案件,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家庭装修、物业管理纠律师诉讼代理案件法院判决、裁定等各类法院判决书。

  • 顾客摔倒受伤 酒吧赔偿两万余元
    日期:2015-11-26 点击:329次

    顾客摔倒受伤 酒吧赔偿两万余元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儿子将父母所赠房子出售 仅保留老人两年居住权
    日期:2015-11-16 点击:320次

    儿子将父母所赠房子出售 仅保留老人两年居住权 双方在表示赠与时约定,赠与的条件是老人有权在赠与后不设期限地继续在上述房屋居住,而阿宏夫妇却将涉案房屋另行出售。虽然出售房屋时有约定,房屋继续承租两年,但该出售行为未得到老人的认可,且与卖方仅约定返租两年,而不是保证老人无设定期限地居住下去

  • 以姐姐名义买房 为房屋所有权姐妹成仇
    日期:2015-11-12 点击:248次

    以姐姐名义买房 为房屋所有权姐妹成仇 房屋产权证书仅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据之一,不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唯一的、绝对的证据,当第三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享有房屋所有权时,应当按照证据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随后,法院一审依法判房屋归张梅所有

  • 赵薇家豪宅被盗卖案 各方责任几
    日期:2015-11-05 点击:259次

    赵薇家豪宅被盗卖案 各方责任几《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取得所有权,理论上称之为善意取得

  • 签了双合同 险些丢了房
    日期:2015-11-04 点击:323次

    签了双合同 险些丢了房 中介声称“保障权益”,实则“添堵添乱”。若无这份“借款抵押合同”,于先生不可能借题发挥。所以,购房者选择中介时要擦亮眼睛。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的内容及违约责任,并尽量分阶段付中介费。

  • 共有房产卖了不愿分钱 8旬母被儿子告上法庭
    日期:2015-11-03 点击:343次

    共有房产卖了不愿分钱 8旬母被儿子告上法庭双方将共有房屋出售,房款应该按约或者按份分配,杨先生母亲的行为侵犯了杨先生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 抵押房产纠纷案之房屋与土地共同抵押认定解析
    日期:2012-05-23 点击:301次

    抵押房产纠纷案之房屋与土地共同抵押认定解析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的规定,在双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该宗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立抵押。但双方在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而房屋附着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违反了法律规定。

  •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房产归一方婚前财产
    日期:2012-04-24 点击:516次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房产归一方婚前财产 被告婚前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购房合同。此购房合同具有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且是分阶段发生的。购房合同的债权效力即交付请求权和登记请求权,仅基于合同即可发生;而购房合同的物权效力即物权变动的效力,则基于合同法律行为和履行登记手续的事实。可以认为原告有长期居住、甚至居住一生的预期。在居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夫妻一般将精力投入到子女教育等家庭生活中,即使进行投资,往往也不会储备离婚后的居住用房。如果将婚后夫妻一方参与还贷按类似借款处理,是不符合参与还贷方的预期的,且会对家庭的凝聚力产生消极作用。

  • 恋爱期间同居时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房产分割判决及律师评析
    日期:2012-04-24 点击:380次

    恋爱期间同居时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房产分割判决及律师评析 房产等不动产以登记公示为准,即房产证上所署的名字是谁,谁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由于该房屋登记权利人为陈先生,李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是共同购买人,因此,该房产为陈先生的个人财产。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法定孳息。所谓孳息是指从原物中所出之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关系取得的收益,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现代都市人中间。虽然共同买房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万一两个人分手就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

  • 房产确权纠纷案判决之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分手后要求房产分割相关问题
    日期:2012-04-24 点击:599次

    房产确权纠纷案判决之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分手后要求房产分割相关问题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自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首先应尊重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处理协议,只要该协议依法成立,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的法律要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应按协议处理。如果同居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依法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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