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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流程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栏:房屋买卖过户流程,二手房过户程序,房屋过户手续材料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 超出限价致购房无法网签 开发商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日期:2015-11-03 点击:324次

    超出限价致购房无法网签 开发商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卖二手房拒网签 房主被告上法庭
    日期:2015-11-03 点击:284次

    卖二手房拒网签 房主被告上法庭 重新网签合同是行政登记的需要,并非另行协商签订一个新的买卖合同,赵女士有义务予以配合。二审遂作出上述判决。据《上海商报》

  • 房产过户相关知识
    日期:2015-10-16 点击:323次

    房产过户相关知识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 房屋抵押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日期:2014-01-10 点击:480次

    房屋抵押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房屋登记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将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等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预售商品房他项权利申请登记时,除了提供上文所示材料,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企业有预售行为的,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父亲撤销共有权房屋归儿子个人所有要登记吗
    日期:2014-01-10 点击:463次

    父亲撤销共有权房屋归儿子个人所有要登记吗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应当到哪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日期:2014-01-10 点击:455次

    应当到哪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个人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 北京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和权证办理
    日期:2012-03-24 点击:450次

    北京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和权证办理 律师应提示买受人,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登记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购房人付款后是否有权要求卖方过户?
    日期:2012-03-19 点击:432次

    购房人付款后是否有权要求卖方过户?如果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法院通常也会适当予以支持,哪怕是象征性的。但如果原告诉求中并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人民法院也不会依职权予以干预。

  •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是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日期:2012-03-15 点击:480次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是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将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后、产权过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导致出卖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卖,或者待房价上涨,故意不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合同形同虚设,这将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也难以适用于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

  •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是不是房屋买卖的实际履行
    日期:2012-03-15 点击:478次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是不是房屋买卖的实际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换句话说,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应责令其继续履行;买受人没有支付房款的,应责令其支付;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管理的,应责令其交付;未依法完纳契税办理契证的,应着其纳税办证;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着其补办。同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规定了定金和违约金责任,一方违约后也应当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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